安徽,李某在电商平台两次低价买3箱剑南春白酒,经鉴定是假酒。他申请仅退款,商家只退一箱钱便不再理会,平台也没处理。李某气不过把商家告上法院索赔13816元,法院审理发现他是“职业打假人”,近一年打了近60起官司。虽售假商家有责任,但购买需在合理生活消费范围,法院认定买一瓶算正常消费,最终判决结果让李某傻眼。 这件事就发生在安徽本地,说起来也挺有争议的,李某先是在电商平台上,看到一家店的剑南春卖得特别便宜,比市场价低不少,于是先买了一箱,花了600多块。 没过两天,他又在这家店买了两箱,前后一共三箱,总共花了一千八百多块。 等收到酒之后,他拿去专业机构鉴定,结果出来,这三箱剑南春全是假的,没有真品该有的激光雕刻凹凸感,瓶盖上的温变线遇热也不变色,实打实的假冒伪劣产品。 发现是假酒,李某就申请了仅退款,想着假酒不能留,自己花的钱得全部退回来。 可商家只退了他第一箱的钱,剩下两箱的货款,不管李某怎么联系,商家都装死不回应,完全不理会他的诉求。 他又去找电商平台投诉,可平台也没起到什么作用,只是敷衍地让他和商家协商,没有给出实质性的处理办法,相当于没管这件事。 换谁遇到这种事都会生气,李某也不例外,觉得商家售假还耍赖,平台又不作为,一气之下就把商家告上了法院,直接提出索赔13816元。 他当时估计觉得自己稳赢,毕竟商家售假是铁打的事实,按照相关法律,售假要按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赔偿,他觉得自己索赔的金额合情合理。 可法院审理的时候,却查出了一个关键情况,彻底改变了案件的走向。 法院查明,李某根本不是普通的消费者,而是一名职业打假人,单单近一年时间,他就在全国范围内打了差不多60起类似的买卖合同纠纷官司,都是专门找卖假货的商家,买了假货之后索赔,说白了就是靠这个牟利。 法院也没有偏袒任何一方,明确说了,商家售假肯定是违法的,这个责任跑不了,该退的货款、该受的处罚,一样都不能少。 但法律保护的是正常的消费者,是基于合理生活消费的维权,不是让有些人把打假当成一门赚钱的生意。 按照普通人的生活习惯,买一瓶高档白酒,不管是自己喝还是招待客人,都算是正常消费,一下子买三箱,远远超出了合理的消费范围。 所以最终,法院只支持李某1瓶白酒的十倍惩罚性赔偿,再加上商家没退的两箱货款,总共才2296元,连他索赔金额的零头都不到。 这样的判决结果,让满心期待能拿到高额赔偿的李某彻底傻眼了,估计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打了这么多场官司,这次居然栽了。 其实说到底,这个案子就是把职业打假的边界说清楚了,打假是好事,能打击黑心商家,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更多普通消费者的权益,但不能借着打假的名义投机取巧、牟取暴利。 法律给消费者撑腰,但不纵容这种把法庭当成提款机的行为。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