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老友记》一线红星的爱情困惑是:不知道是与刚复合的男友约翰·梅尔继续拍拖呢,还是回到前未婚夫塔特·多诺夫身边。
媚兰知道事情会这样的----媚兰对他的了解比我深得多,所以她才同时要求我照顾和他小博呢。
达什伍德小姐,我想,既然您的哥哥那么有钱,那么他结婚以前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吧。
一位发言人博·达菲(BeauDuffy)写道“这确实与当地没多少关系”,而唐考没作评论。
我丈夫的母亲是一位极其亲爱的、优雅的女士,因此听到她病入膏肓的时候我们都很心痛。
在斯坦福大学的头两年,他是学校最棒的游泳运动员——和切尔西的前任男友马修·皮尔斯是队友。
她只需拍一下,拴着皮带、向来顺从的博就会跳上床,躺在她旁边,舔她的脸。
第四次去康复中心,我准备绕过凯瑟琳的房间,可是博另有想法。
书中,伊丽莎白•班内特与情郎在舞会上跳舞的情景演变成了她使用了亚洲武术的动作场面,正如弗瑞•亚斯德和宁加•罗杰斯一样。
她觉得她宁愿死也不愿知道他还记得的那天晚上的倾诉。
51岁的律师德西奥(TerriDeSio)表示,她愿意花钱让她的大丹和拉布拉多混种犬Beau入住GrandPetResortandSpa酒店。
我们约在今天晚上去泰餐馆。克莱尔看我安好,就离开了阅览室。
你中有我,一切因为,你怀着缠绵的爱踏入了我的世界。
维塔美·格罗夫纳,国家广播电台记者:我的女婿比奥是音乐家,一名贝司手。
那么,她就只好住到媚兰家里去,晚上睡在作为小博育儿室的那间小屋里了。
她说,她对她的未来男友是否有私家车并不在意,但是如果他真的有,无疑是加分的。
我觉得这样的社会需要「史诗回应」,那是一个徒劳而壮烈,荒谬而迫切的「优雅姿态」。
每次情况都一样--查利挥手请我们进屋,埃玛用手拍拍床等待博去舔她,两个人总是那么高兴。
提醒自己不要跟在孩子身边,放手让他们去找男女朋友。
医生指出,中年时像博·拜登那样轻度中风的情况并非罕见,原因则有很多。
又为何要和那些懒得为你献上那些对鱼来说视作玫瑰与钻石的“爱情信物”的二等王子配对呢?
如果你的新情郎有他自己的转移成本,那么采取这种谨慎行事的做法甚至有着更加充分的理由。
当布什女儿珍娜嫁给爱人亨利·海格的时候,第一家庭正在他们的大农场里。
给我留下印象的,就是狗子拍的《鲁迅在北京》,狗子化装成鲁迅,就北京街头走。
毕捷已预约宝儿为他们公司答谢顾客年度野餐会的特邀发言人。
这已经令人感到意外,可更使我吃惊的是博也一动不动。
1·Elizabeth Bennet and her beau flit from dancing at balls to employing Asian martial arts, a sort of Fred Astaire and Ninja Rogers.
书中,伊丽莎白•班内特与情郎在舞会上跳舞的情景演变成了她使用了亚洲武术的动作场面,正如弗瑞•亚斯德和宁加•罗杰斯一样。
1·The magnificent beau is dancing to the light of chandeliers.
这个衣着华丽的花花公子在枝形吊灯灯光下翩翩起舞。
2·This young man is a beau.
这个青年男子是个花花公子。
1·This objective, the implication of our endless quest for beau.
这目标中,蕴涵着我们无限对美的追求。
1·The project, which began three years ago, grew out of a lecture neuroscientist Beau Lotto of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gave at the school, where his son Misha was a student.
这个三年前开始的项目源自伦敦大学学院神经学家博·洛托在该校所作的一次讲演,他的儿子米沙是这所小学的学生。
2·Beau Brummell wrote nearly all of Jane Austen, and two men and a cat wrote most of Charles Dickens, with the exception of “A Tale of Two Cities, ” which Napoleon wrote while visiting St. Helena.
简·奥斯汀的作品几乎全是博·布鲁梅尔所写,而查尔斯·狄更斯的多数作品是两个男人和一只猫写的,除了“双城记”以外。 双城记是拿破仑在参观圣赫勒拿时所写。
3·A spokesman, Beau Duffy, wrote saying that "There really isn't much of a local connection here" and that Tonko had no comment.
一个发言人,博。达菲写到,“这和地区并没有太大的关联”,而保罗也没有任何评论。
4·Beau Brummel was an Englishman of the early 1800 's.he was famous for his fancy clothes.the story is told that he used to invite guests just to watch him knot his white cravat.
博·布伦美是19世纪初叶的一位英国人,因穿着的花哨而出名。传说他常邀请客人专程去观看他给自己白色的领带打结。
5·On our fourth visit, I was ready to bypass Katherine's room, but Beau had other plans.
第四次去康复中心,我准备绕过凯瑟琳的房间,可是博另有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