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代表团并没有要WIPO秘书处告诉大家考虑哪份提案。
但是,该代表团并不希望在任何问题上减损WIPO政府间组织的性质。
最后,该代表团表示它对“WIPO大学倡议”项目期望很高,并希望能再次启动这一项目。
巴西代表团不明白,如何会有成员国认为这不是WIPO提供合作的一个重要目标。
作为国际政府间组织,WIPO对其成员国负责,它的存在完全依赖于其成员。
IPN对一些具体提案表示关注,这些提案似乎想使WIPO偏离其核心职责。
它并不认为这是知识产权的关键问题,因此,不应将它作为WIPO的优先领域。
没有必要为了这些可取的目标而修订或者超出WIPO现有的授权。
该代表团最后提到组成一个WIPO信托基金,西班牙对此将作出充分承诺。
WIPO拥有全球性的PCT数据库,可以明确指出哪些发明属于公有领域,从而做出贡献。
它认为,WIPO是能够适当处理这些问题的一个论坛。
关于资金问题,代表团指出WIPO正在资助该类研究。
但该代表团也说,对拟议建立的WIPO评估和研究办公室还有些疑虑。
代表团重申,现在不存在就是否修改《WIPO公约》展开辩论的必要条件。
他指出,WIPO目前183个成员国中,多达21个甚至没有批准《伯尔尼公约》。
这就是代表团很高兴看到WIPO在过去几年中迎接了该挑战的原因。
该代表团提议还建立一个依托大会的专门办公室(WERO)来负责评估与评价工作。
必须确定WIPO到底是在改革全球知识产权制度方面解决办法的一部分,还是全球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一个问题。
人力资源方面,联检组的一项建议是,WIPO应制订全面的人力资源战略。
它认为这种情形应该通过WIPO准则制订活动的修订来妥善平衡。
关于发展议程,该代表团很遗憾在过去的两年中在该问题上并没有达成一致。
该代表团认为,修改《WIPO公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成员国的最终目标。
该代表团表示不反对WIPO与拥有商业数据库的私营公司建立协议。
鉴于此,该代表团敦促WIPO关注该体系中的这一缺陷,并考虑可能的解决办法。
WIPO的计划不在权利上或事实上把这些活动中的任何一项委托给所有权软件至关重要。
毫无疑问,WIPO全体成员国都已经掌握了PCDA的工作。
正如它在发展议程讨论中所陈述的,发展早已是一个WIPO强大和无法避免的层面。
关于其他部分,代表团不认为成立新的WIPO委员会是一个好办法。
WIPO内部的地域平衡也应作为组织包容和参与愿望的一部分。
考虑到WIPO的资源有限,美国代表团不支持重复已经在其它国际组织中进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