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把同一型号的歼-10CE战斗机,分别卖给了巴基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两个国家,虽然说其战斗机本身的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在具体的外型与细节之处有着不一样的特殊配置,均是我国的军工企业根据两个国家军方的实际需求,进行了量身打造或者予以局部的更改与变动,这体现出了我国无论是普通的国际商贸,还是特殊的军品贸易,均强调了以客户的实际需求出发,尽可能地满足客户的内在需要,搞好售后服务令客户满意为宗旨,从而使得国外用户在使用我国包括军品在内的商品后,感受到好用、实用与相应的性价比高的诸多好处而赢得了外贸上的口碑!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军品贸易有别与西方国家的武器装备在出口上存在着的“霸道条款”不一样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