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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没忍住,在库房突然强吻了一下女同事,女同事花容失色,愤怒的报了警,这

北京,一男子没忍住,在库房突然强吻了一下女同事,女同事花容失色,愤怒的报了警,这下惨了,男子犯了猥亵罪,被拘留了5天。随后,公司把男子开除,男子暴跳如雷,把公司告了,索赔168446.52元。男子:我没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无权开了我!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一个叫朱某的男的,在公司干运营管理,本来有份安稳工作,2023年刚签了三年合同,没想到2025年2月在库房里干了件浑事。 当时他跟女同事王某单独在库房干活,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突然没忍住强吻了王某一口。换谁遇到这事儿不得又惊又怒?王某当场就吓傻了,缓过神来直接报了警,半点没含糊。   警察一调查,没客气,直接认定朱某这行为是猥亵,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了他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这消息传到公司,没过多久就有了处理结果。公司找朱某谈话,他自己在约谈记录上白纸黑字写着“我在库房亲了女员工王某,犯了猥亵罪,拘留了5天”,还说愿意接受处理。 有了这“认罪书”,公司直接按规矩来,根据《员工日常管理奖惩办法》里“被行政拘留属于重大违规,可解除合同且不补偿”的规定,给朱某发了开除通知,从5月15号起解除劳动合同。   谁能想到,朱某这时候反倒暴跳如雷了,觉得公司开除他违法,竟然一纸诉状把公司告到法院,张口就要168446.52元的赔偿金,还顺带要加班费和未休年假工资。 他的理由听着挺硬气:“我就是被拘留了5天,又没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法》里说了,只有判刑了公司才能开除,你们这是违法解除!”   结果一审法院直接驳回了他要赔偿金的诉求,说证据明明白白,他确实因为违法行为被拘留了,公司按规章制度办事,开除得合法。 朱某不服气,又上诉到二审,可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这话怼得更明白:“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公司能开除的理由之一,不是唯一理由。”还说了,公司那规章制度是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也公示过,朱某入职时都签字确认过已知晓,这规定合理合法,没毛病。   说真的,朱某这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要么就是根本不懂法还瞎较劲。首先,他那行为根本不是小事,强吻别人不是“玩笑”,是实打实的猥亵违法,警方都给了处罚,这已经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职场里讲究尊重,别说强吻了,任何违背对方意愿的肢体接触都是性骚扰,人家女同事报警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半点没错。   再说说公司开除他合不合理。很多人可能跟朱某有一样的误区,觉得只有坐牢了公司才能开人,这真是大错特错。法律里确实规定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可开除”,但这只是其中一种情况,更关键的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也能开除。 朱某所在的公司早有规定,被行政拘留就算重大违规,这规矩制定程序合法,还提前告诉过员工,凭什么不能开除? 公司是干活的地方,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留着这样的人,其他员工哪还有安全感?公司这么做既是维护职场秩序,也是给所有员工立规矩,这处理绝对到位。   朱某自己签过约谈记录,承认了错误,入职时也签过规章制度确认书,现在反过来咬公司一口,纯属无理取闹。他以为拿“没被判刑”当挡箭牌就能要到钱,殊不知法院看得清清楚楚,规章制度合法、事实清楚,他的索赔根本站不住脚。 别说16万,一分钱赔偿都不该给,能保住面子就不错了,结果闹到二审还是输,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朱某一时冲动犯了错,还不想承担后果,妄图钻法律空子。他不想想,就因为自己那一下糊涂,不仅被关了5天,丢了好好的工作,还把自己告上法庭的名声传出去,以后哪家公司还敢用他? 职场里的边界感比啥都重要,尊重别人就是保护自己,像这种不把别人的意愿当回事、不把公司规矩放眼里的人,被开除、输官司都是活该。   法院的判决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别以为行政拘留不算事儿,只要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制度,照样可能丢工作。法律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支持公司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想靠胡搅蛮缠占便宜,根本行不通。 朱某这教训太深刻了,希望能让更多人明白,职场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时候都得守住底线,不然迟早要为自己的糊涂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