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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包实锤!“老司机”金晨车祸后被曝让助理背锅,这次洗不白了
去年3月,金晨开车撞上路边警示牌和围墙,本是一次普通事故,却被她“骚操作”演变成一场全网围观的大戏 事故发生后,金晨被指让助理徐某某出面“顶包”,企图蒙混过关。然而保险公司核查发现驾驶员实为金晨 本人,当场拒赔并...
各省的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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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用一张图片救了自己,这个值得很多明星学习。金晨差点翻车了,作为明星,如果
金晨用一张图片救了自己,这个值得很多明星学习。金晨差点翻车了,作为明星,如果处理不好突发事件,特别是一些舆论的话,很容易满盘皆输,弄不好星途尽毁。金晨交通事故顶包这个事情,就处理的很好。特别是她把这个交通事故的...
深扒金晨“骗保”舆情:谁在操盘舆论,谁是隐形受益者?
近期,金晨“顶包疑云”裹挟着“骗保”争议席卷全网,从狗仔爆料、热搜霸榜到官方通报澄清,这场舆论狂欢持续发酵,赚足了公众眼球。多数人沉浸在明星八卦的热议中,聚焦艺人言行与八卦细节,却忽略了这场舆情背后藏着的资本...
娱乐圈这潭水有多深,看看金晨最近的遭遇就知道了
1月28日那天,法国娇韵诗刚刚宣布金晨成为品牌代言人,估计金晨团队还没来得及庆祝呢,结果第二天网上就炸开锅了。有网友开始疯狂挖她去年3月的那场车祸,说她肇事逃逸还骗保险公司的钱。娇韵诗品牌方一看势头不对,马上暂停了...
金晨交通事故,等来金晨最新回应和道歉
金晨的交通事故本身是一件旧事了。爆料狗仔把这事给捅出来,很难说这事曾经没有勾兑。哪怕爆料狗仔否认,也是没用的。因为这不符合逻辑。假设爆料狗仔早就知道这事了,为什么这个事情没有第一时间爆料出来,而是偏偏要等到今时...
金晨是忘了删这两个视频吗?跟道歉信说的完全对不上啊!
金晨道歉了,然后肇事逃逸找人顶包的事情就成了谣传,本人演艺事业毫发无伤,掉了的代言也主动回来了。然而见过世面的吃瓜群众并不好糊弄,光是金晨道歉信和警方通报之间的出入,就让很多人对她的说辞产生了质疑。而金晨社交...
金晨的助理应评为2026年度大善人
辟谣了,金晨没有肇事逃逸,更没有骗保!近日,女演员金晨因被狗仔爆料涉嫌车祸肇事逃逸和骗保而引发关注,一时间各大品牌纷纷撤下其代言的广告。不过很快就迎来了“真相大白”:1月30日下午,事发地浙江绍兴柯桥警方发布通报...
通报发出后,金晨和助理还要担责吗?金晨受伤去医院到底算不算逃逸?
近日,网传演员金晨涉嫌肇事逃逸,引发广泛关注。1月30日,浙江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就演员金晨涉嫌交通肇事顶包一事发布警情通报称,金晨驾车为避让路上窜行犬只发生单车事故,车内3人轻微受伤。金晨因脸部受伤打车离开,...
金晨未骗保,能否免于行罚?律师:可能被追责
1月30日,警方通报涉金晨交通事故。随后,金晨就车祸事故发文致歉。金晨称,事发后她面部受伤紧急就医,留助理处理事故。由于事发突然,加上当时情绪紧张,助理向交警称自己是驾驶人,并配合完成了事故认定。此外,据警方通报,金晨助理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不存在骗保事实。金晨离开现场是否构成“逃逸”?对此,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核心标准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而不仅仅是“离开事故现场”。本案中,金晨本人也是伤者之一,图片显示确伤势严重,离开也是为紧急就医,并且安排徐某青留在现场报警处置。因此,金晨并没有逃逸的主观目的,也没有指使助理顶包的行为。金晨承担的主要是交通违法处罚责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认为,在目前官方通报所确认的事实范围内,金晨本人及其随行助理均不涉及刑事责任。网络上所讨论的“顶包”“逃逸”等说法,其刑法评价前提并未成立,相关行为的法律风险,最多停留在行政管理或执法程序规范审查层面。金晨或助理会面临行政处罚吗?刘凯表示,如果当事人在事后已经明确知晓,公安交警部门登记、采信的事故驾驶人信息与客观事实存在不一致,且该不一致足以影响事故责任认定、违法行为评价或后续行政管理秩序,而当事人仍长期未予说明或更正的,其行为性质将不再仅限于“消极不作为”。在特定情形下,这种放任错误行政记录持续存在的行为,可能被评价为对交通管理秩序的不当干扰,进而产生相应的行政法律风险。因此,在事故处理已经涉及身份登记错误、事实认定偏差的情形下,是否需要进一步更正、是否仍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最终仍取决于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对交通管理秩序造成的实际影响,而非单纯以“是否撤销保险报案”或“是否已完成民事赔偿”作为判断标准。早前报道金晨致歉并晒出受伤照1月30日,警方通报涉金晨交通事故。随后,金晨就车祸事故发文致歉,并在评论区晒出了受伤照片:金晨被曝涉嫌交通肇事逃逸1月29日,话题#曝金晨肇事逃逸#、#金晨疑似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登上网络热搜。有知情人士透露,演员金晨于2025年3月16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发生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截至目前,金晨方面尚未作出回应。据网友发文披露,有知情人士称,事发时实际驾驶人为金晨本人,其助理徐长青当时坐在后座。事故发生后,金晨与经纪人随即离开现场,留
现在最让我不理解的,不是金晨,而是张雨绮。金晨都已经交卷了,甚至她的代言都掉
现在最让我不理解的,不是金晨,而是张雨绮。金晨都已经交卷了,甚至她的代言都掉完了,张雨绮居然还能保持沉默到现在。本来金晨这事一出,大家都把关注点转移到金晨身上,把张雨绮的事情忘得差不多了。小区里的阿姨们凑在快递点聊八卦,李姐刷着手机念叨:“金晨那事儿刚发酵时,张雨绮不也被扒出来类似情况吗?怎么现在金晨都道歉了,她那儿一点动静没有?”旁边的王阿姨接话:“是不是想等着风头过去?娱乐圈不都这样,冷处理呗。”其实这事儿说起来挺有意思。金晨被曝出问题后,团队第二天就发了声明,该道歉的道歉,该退的代言也麻利处理了,虽然挨了不少骂,但好歹算是有个交代。可张雨绮这边,除了粉丝在网上控评说“没实锤”,正主那边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更新,就这么耗着,倒让不少路人犯了嘀咕:“是没理说不清,还是觉得能躲过去?”有业内人士私下说,张雨绮团队可能在赌“健忘症”——娱乐圈瓜多,今天这个塌房,明天那个官宣,大家的注意力转得快,说不定过阵子就没人提了。这话有点道理,前两年不就有明星靠“冷处理”混过去的吗?可现在的网友也不傻,越是躲着不说,大家越想扒到底,就像小时候藏东西,越藏越容易被发现。更关键的是,张雨绮向来走“敢说敢做”的人设,前阵子还在节目里说“做人要坦荡”,转头遇到事儿就沉默,这反差让不少人觉得“人设崩了”。粉丝护着说“姐姐在沉淀”,可路人看着,总觉得有点“双标”——平时怼天怼地挺厉害,真到自己身上就蔫了。有品牌方悄悄撤了她的宣传物料,虽然没明说,但谁都看得出是在避险。毕竟现在的观众眼睛亮,明星身上有争议,品牌跟着受牵连,之前金晨掉代言就是例子。张雨绮再拖下去,等的可能不是风头过去,而是更多合作方“先跑为敬”。其实说白了,娱乐圈的事,最怕的不是犯错,是犯错了不认错。金晨虽然狼狈,但处理得还算干脆,至少让人看到了点担当。张雨绮这么沉默着,像揣着个没爆的雷,不光自己难受,关注这事的人也跟着膈应。就像邻居家孩子犯了错,一个低着头认了,一个梗着脖子不说话,你说大家会对哪个印象好点?网上已经有人开始翻她以前的采访,把“坦荡”“敢作敢当”这些话截出来对比,评论区里吵成一团。有人说“再等等,也许在准备声明”,也有人说“别等了,这态度就说明问题了”。这种争论越多,事情就越难收场,倒不如早点站出来,是对是错说清楚,总比现在这样悬着强。说到底,观众看明星,不光看作品,也看人品。人设再完美,遇到事儿就怂,那也立不住。张雨绮要是真没做错,大大方方说清楚,大家自然会信;要是真有问题,藏着掖着也没用,早晚得面对。冷处理这招,偶尔能用,但用多了,消耗的可是自己攒下的路人缘。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看到金晨的警方通报,很多人表示不服。这也确实很难服众,但这就是现实,甚至可以说是
看到金晨的警方通报,很多人表示不服。这也确实很难服众,但这就是现实,甚至可以说是资本局,让人无能为力。法律讲“疑罪从无”,在法律程序上,助理真的扛下所有,金晨真的自称不知情,恐怕真不能定金晨的罪。所以,无论是金晨,还是绍兴警方的通报,都在回避这个无法实证只能靠自我选择的悬念。
金晨到底算不算肇事逃逸?
1月30日,浙江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就演员金晨涉嫌交通肇事顶包一事发布警情通报称,金晨驾车为避让路上窜行犬只发生单车事故,车内3人轻微受伤。金晨因脸部受伤打车离开,前往医院治疗,留下徐某青留在现场报警处置。徐某青在交警调查中时谎称自己系驾驶员。同时,经警方调查,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不存在骗保事实。随后,金晨在微博发文道歉,解释了事故经过并晒出自己当时受伤的照片。(金晨致歉)在该事件中,金晨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她和徐某青之间的行为如何界定?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表示:“首先明确一个核心结论:结合警方现有通报,金晨与助理徐某青均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助理的行为已触及行政违法。”周兆成表示,通报里提到助理徐某青谎称自己是驾驶员,这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本案属于交通事故的行政调查,包庇罪的前提是被包庇者构成犯罪,金晨的驾车行为只是普通交通违法,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再加上通报明确无骗保事实,也就彻底排除了刑事犯罪的可能,但助理的虚假陈述,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金晨受伤去医院到底算不算逃逸?周兆成则认为:“不算,因为逃逸的核心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跑’,她是真受伤去就医,还安排了助理留在现场报警,这是合法的。但如果后续发现她借就医之名逃避责任,或者默许顶包,那性质就变了。”周兆成强调,妨害作证罪的成立,需要主动指使他人作伪证。“目前通报中无任何金晨指使顶包的证据,所以她不构成刑事犯罪,仅存在行政违法的风险。”他说。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强调,如果当事人在事后已经明确知晓,公安交警部门登记、采信的事故驾驶人信息与客观事实存在不一致,且该不一致足以影响事故责任认定、违法行为评价或后续行政管理秩序,而当事人仍长期未予说明或更正的,其行为性质将不再仅限于“消极不作为”。在特定情形下,这种放任错误行政记录持续存在的行为,可能被评价为对交通管理秩序的不当干扰,进而产生相应的行政法律风险。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同样表示,如果后续调查证实金晨存在指使顶包的行为,还将与助理一同承担共同违法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付建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其助理若仅构成行政违法,一般六个月后不再行政处罚。
警方通报金晨交通事故详情通报下面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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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律师解读→
1月30日,警方通报金晨驾车事故。通报显示,事故发生后,金某因脸部受伤急于就诊,在刘某祎的陪同下打车离开,直接前往上海一医院检查住院,由徐某青留在现场报警处置。交警调查中,徐某青谎称自己系驾驶员,民警经初查判断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