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马换换王蔓蕾)1月13日深夜,容百科技(688005)披露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日常经营合同事项的问询函》。
据悉,当日晚间,容百科技披露公告称,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计为宁德时代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
上交所表示,根据公司提交的公告及备查文件,协议中并未对总销售金额进行约定,公司未公告销售金额的确定依据。此外,前期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12月13日披露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仁”)并对其增资公告称,贵州新仁目前拥有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产线,公司已披露拥有的建成磷酸铁锂产能与本次协议预计供应的产量相差甚远。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协议中关于每年产能的具体约定,结合公司拟建和在建产能、协议期内产能收购计划、资金储备和战略规划等明确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履约能力;自查相关协议周期长达6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具体采购需求不确定性、产能储备的不可预期性等对公司披露内容准确性的影响,全面提示各项风险因素对公司协议履行、收入转化和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另外,上交所表示,公告显示,在满足对方技术、成本、质量、交付需求的前提下,对方给予公司项目开发的优先权,并优先导入、使用公司提供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对方最终采购量及公司的需求保障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框架性、年度性的或者单笔采购合同为准;双方未依本协议规定履行任何强制性义务,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根据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对此,上交所要求容百科技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双方是否签署关于产能建设、产品数量各年交付、产品销售价格调整机制等约定,全面自查并完整披露关于本协议的全部重要内容;补充披露公司目前是否拥有产品交付的技术、标准、质量等前提条件,为达预期所需要支出各项成本费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补充披露协议约定的双方强制性义务及具体违约责任,如触发相关违约责任对公司预计影响。
此外,上交所还就内幕交易防控及其他问题对公司提出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