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民法典是过时了,然而,它并非生来陈旧。相反,在制订之初,它是一部现代的法典。
人大法工委民法草案出台以后,对于人格权立法的讨论依旧没有止息。
目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继承法将是其中的一编。
在英国,没有法政大臣,也没有刑法典和民法典。
案件涉及国家的刑法,民法,或国中之国家的司法权宪法下降。
建国后,我国的立法工作者开始着手制定民法典草案。
作为基本私权利的一个种类,社员权在未来民法典中应当占有一席之地。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是现代民法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制度。
而前苏联解体后,在新颁布实施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则对这一原则又给予了重新肯定,使其得以实现回归。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法人的具体人格权,但没有规定法人的一般人格权。
《德国民法典》也是以这些原则为基础的,但增加了一些新内容。
居住权制度作为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有着深刻的法理内涵和现实意义。
主要的民法典文本或契约法文本没有任何一个完全贯彻客观主义或主观主义。
代位权制度是由法国《民法典》在立法中最先确立的。
人格权的法定化是人格权法独立成编的逻辑前提。
综述,建议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完善合同解除制度。
玻利维亚、秘鲁、波多黎各和新近的阿根廷民法典草案对这些权利作了规定。
各州的法律体系都是基于习惯法,除去路易斯安那州(是基于法国民法典)。
而作为法律政策模型的民法典,更是起到了规范日常法律决策活动的作用。
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私法发展的最高形式与必经阶段。
时值中国民法典编纂之际,应将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扩展到第三亲等亲属,并将第三亲等亲属列为第三顺序继承人。
审计人员对第三方负有责任当保护法律上被违反时。
监护是民法理论和实务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他在南方周末辩护道,婚姻法不应该给民法提供例外。
其次,从我国相邻权制度的不足思考我国《民法典》(草案)相邻权部分立法的原则和立法思路。
物权契约是德国法上的一个抽象的概念,是德意志法的产物,出现于十九世纪,为德国民法典所确立。
近年来,更有一些国家(地区)将特许经营合同纳入民商法典中进行规制。
在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一部民法典的编纂显得必不可少。
《澳门民法典》第219条将缔约前过失确立为基本原则,但其规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