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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没忍住,在库房突然强吻了一下女同事,女同事花容失色,愤怒的报了警,这

北京,一男子没忍住,在库房突然强吻了一下女同事,女同事花容失色,愤怒的报了警,这下惨了,男子犯了猥亵罪,被拘留了5天。随后,公司把男子开除,男子暴跳如雷,把公司告了,索赔168446.52元。男子:我没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无权开了我!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朱某应聘了一家公司,担任运营管理岗位,和公司签了3年合同,从2023年工作到2026年。 2025年2月的一天,朱某跟公司一女同事去库房,女同事太美了,花容月貌,身材曼妙,看的朱某心里直痒痒。 也不知道谁给朱某的胆子,他看四下无人,一个没把持住,竟然抱着女同事强吻。 女同事惊慌失措,挣脱开来,心里恶心的翻江倒海,她随后愤怒的报了警。 这下事闹大了,朱某因猥亵,被拘留了5天,一时冲动,声名狼藉,朱某后悔都来不及了。 可这件事并没有结束,很快,公司找朱某谈话,他亲口承认了自己的不轨之举,然后签订了认罪书。 公司拿到认罪书后,立马把朱某开除了,他彻底傻眼了,他以为自己承认错误,保证以后老实本分,永不再犯,公司就会既往不咎,就像母亲原谅自己犯错的孩子一样。 可公司翻脸不认人,竟然炒了自己鱿鱼,太过分了,在朱某看来,他就是被拘留了5天,属于治安处罚,又没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公司凭啥开除自己? 但公司理直气壮,因为朱某入职时,公司的《员工日常管理奖惩办法》白纸黑字的规定了,如果员工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属于重大失职违规,公司是有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需要给员工支付任何补偿金。 朱某道德败坏,劣迹斑斑,这样的人,公司不想给他一席之地。 按理说,朱某违反了公司规定,有错在先,就应该灰溜溜离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可他偏不,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68446.52元,他认为自己犯的错,只被治安处罚,没被追究刑责,说明错误不大,但公司却小题大做,把他开了,属于违规,那就赔钱。 朱某这纯粹是自己作死还倒打一耙,首先,强吻女同事这事儿就够恶心的。 人家女孩子没招你没惹你,你凭啥因为人家长得好看就动手动脚?这根本不是什么“一时冲动”,就是没教养、没边界感,不尊重女性。 被拘留5天都算轻的,换脾气爆点的女生,说不定直接给他一巴掌加民事索赔了。 更离谱的是他被开除了,还反过来告公司。公司的规章制度写得明明白白,受到行政拘留属于重大违纪,能直接开除。 他自己都签了认罪书,承认自己做了龌龊事,转头就不认账了?合着在他眼里,猥亵同事就跟上课迟到一样,认个错就能翻篇? 公司留着他,女同事还怎么安心上班?难道要让大家整天提心吊胆,担心被他再来个“一时冲动”? 再说了,没追究刑事责任就叫错误不大?这是什么歪理。 行政拘留也是违法处罚,说明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不是什么小打小闹的错误。 公司开除他,既是维护被侵犯的女同事的权益,也是整顿职场风气。要是公司放过他,那才是对其他员工的不负责。 朱某索赔16万更是异想天开,怎么好意思开口的?自己犯了错丢了工作,不想着反思悔改,反倒想着讹公司一笔钱,这脸皮简直比城墙还厚。 一审判决朱某败诉,认为公司依据规定解除与朱某的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解除,他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两审都判他输,就是明明白白告诉他:做错了事就要承担后果,别想着耍无赖占便宜。 职场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为所欲为的地方。尊重同事是底线,违反了法律和公司规定,被开除纯属活该。 朱某这事儿也给所有职场人提了个醒,别心存侥幸干龌龊事,不然丢工作不说,还要被人戳脊梁骨。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