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透顶!黑龙江哈尔滨,男子的摩托车放在家门口,被一没成年男孩偷走。谁知,男孩骑行中竟出了交通事故撞伤路人。受伤者将男孩及男子一同告上法庭,索要赔偿。法院判男孩的责任由家长买单赔偿7万,男子未尽保管义务也存在责任赔偿5万。男子满心委屈,自己也没让他骑车,是他偷着骑走的,自己也是受害者凭啥赔偿?男子拖着不赔钱,法院上门强制执行,对他进行拘传,男子情绪激动,言语攻击,结果大快人心!网友:摩托车被偷还得赔钱,搁谁都不舒服!
事情发生在哈尔滨一处普通居民小区,涉事男子平日里有骑摩托车的爱好,这辆摩托也是他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事发当天,男子结束外出回到家中,按照往常的习惯,把摩托车停靠在自家住宅门口的空地上。家门口属于自家门前的公共区域,很多住户都会把电动车、摩托车就近停在这里,图一个进出方便。男子停好车之后,没有做进一步的加固锁闭处理,简单落锁之后便转身回到屋内,完全没有料到,停在眼皮底下的车子,很快就会被外人盯上。
溜过来偷车的是一名尚未成年的少年,年纪不大,却对机动车充满好奇。少年路过家门口的时候,一眼看见了停放在外侧的摩托车,观察四周没有成年人看管,心里便动了歪念头。他尝试摆弄车辆锁具,侥幸把车辆启动,直接骑着不属于自己的摩托车冲上马路。
未成年人本身没有摩托车驾驶资格,既没有系统学习过交通规则,也不懂得怎么应对路面突发状况。驾驶机动车对他来说,完全就是凭着一腔莽撞的胆量。少年骑行上路没多久,就因为操作生疏,车辆把控失控,在路面撞上了过路的行人。
被撞的路人当场摔倒,身体遭受不同程度损伤,后续就医检查、治疗休养产生了一笔不小的开销。好好走在路上平白无故遭遇横祸,伤者自然要讨要说法。可闯祸的只是一个未成年孩子,自身没有经济收入,根本拿不出钱来承担医药费。
伤者权衡之后,直接把肇事少年,连同摩托车车主一起起诉到当地法院。在伤者的逻辑里,车子是肇事工具,车主拥有车辆,就该为此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庭审现场,摩托车车主反复辩解,自己从头到尾都是受害者。摩托车并非自己借给少年,是对方恶意偷盗开走,事故发生的时候,自己人还待在家中,既不在现场,也没有参与这次骑行,交通事故和自己没有任何直接关系。
但法院审理案件看的不只是“有没有主动借车”这一件事。法庭结合现场情况、车辆停放位置、锁具防护情况综合判定,男子将摩托车放在家门口对外开放的位置,车辆防盗措施做得不到位,给未成年人偷车启动创造了客观条件。正是保管环节存在疏漏,才间接促成了这一场车祸的发生。
未成年人闯祸,法定监护人要为孩子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判令男孩家长赔付伤者7万元。与此同时,车主因车辆保管存在过错,划分到相应责任,需要赔付5万元。一纸判决下来,十二万的赔偿总额,就这样分摊到两方头上。
拿到判决书的车主十分不服气,在他的认知里,偷盗属于少年的主观恶性行为,属于不可预判的刑事案件,偷车之后发生的车祸,后果理应由偷车一方全部扛下。他内心无法接受这份判决,迟迟没有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5万元的赔偿义务。
判决生效之后,赔偿却迟迟没有落实,执行部门只能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执行人员上门开展拘传工作,打算将男子带回配合执行。面对上门的工作人员,男子情绪瞬间爆发,言语十分冲动,出现言语攻击的行为。
抗拒执行、言语挑衅执法人员,本身就触碰了法律红线。男子的过激行为,并没有帮他推翻原本的判决,反而让自己陷入更加被动的处境。经过现场处置,男子被依法拘传,后续依旧需要履行5万元的赔偿,另外还要为自己抗拒执行的行为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这也是网友所说大快人心的由来。
这件事传到网络上之后,舆论直接分成两种声音。一部分网友站在车主这边,觉得偷车犯罪在前,事故是偷盗衍生出来的后果,车主已经丢了车,还要赔钱实在太冤。也有不少网友表示理解法院的判决,现实生活里车辆保管真的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很多普通人都会有一个固有思维:只要不是我主动把车交给别人,别人偷去出了事,所有锅就跟我毫无关系。可民事责任的判定,并不单单看主观上愿不愿意,还要看客观层面有没有埋下安全隐患。
这件事也给所有车主敲了一记警钟。不管是摩托车还是电动车,千万不要图省事随意停放。不要以为家门口就是绝对安全地带,锁具一定要锁牢,尽量停放在封闭车库或者有监控的专属停放点位。不要觉得偷车是小概率事件,一旦车辆被他人开走酿成事故,车主很有可能要为自己的保管疏忽买单。
很多人总觉得倒霉事落不到自己身上,等到官司找上门,才意识到日常细节的重要。偷盗者要承担偷盗、肇事的责任,而车主守好自己的车辆,就是守住自己免于无端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