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大谱!浙江杭州,女子家一个月水费突然从65块涨到了高达1847块,这数字让她大吃一惊。她马上联系供水公司查看用水明细,震惊的发现,每天用水量都是13吨,像用称量过一样,这太反常了。女子当场投诉,结果次日,用水量就恢复了正常。女子越想越觉得不正常,觉得背后肯定有猫腻,她希望供水公司能退还多收的费用,谁知,对方的解释让她无语。 前几天,孙女士的手机上收到一条水费账单,她点进去一看,被里面数字吓了一跳,她家一个月竟扣了1847元水费。 她当时整个人都懵了,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他们家就三口人,自己丈夫和孩子,平时用水量她心里有数,水务公司是两个月上门抄一次表,上一次的账单才65块钱。 一个月1847块钱,平均每天要60多块,这一天的水费就快顶上过去一个月了。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家里没添人,也没新开什么用水的东西,这水费怎么就能翻着跟头往上涨。 孙女士先找了物业,又联系了水务公司。两边的师傅都上门来查过,把水表反复检查,最后给她的答复都一样:水表没问题,走得很准。 没问题?没问题那这1847元是怎么来的? 孙女士不信这个邪,她专门跑到水务公司,把家里每天的用水明细调了出来。这一看,她更觉得不对劲了。 整个月里,几乎每天的用水量都是13点几吨,精准的就像拿计量秤称过一样,太反常了。 更蹊跷的还在后头。12月5号那天,水务公司的人上门抄表,当天的读数还是3点几吨。 当场,她就供水公司打电话反映了情况,结果到了第二天,用水量突然掉下来了,变成了4.635吨,而第三天又是4.635吨,一模一样,小数点后三位都不带差的。 她实在想不通,家里用水怎么能控制得这么精准。 一直到了8号,用水量总算恢复了正常,掉到了两三吨的样子。 家里一切照旧,什么都没动过,唯一的变化就是她投诉之后,那边不知道动了什么,然后就正常了。 她现在就想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她坚信供水公司肯定搞错了,她希望把多收的水费退还回来。 为了弄清楚,孙女士再次找到供水公司,供水公司工作人员专门上门检查。 检查一番后,工作人员解释说,不放水的时候家里的水表不转,说明家里确实在用水,因为水表是机械的,有水流过才会走,计量数据很精确。 至于屋里具体怎么用的水,他们没办法控制。 他们还提到,整个小区两千多户,目前只有孙女士一家出现这种情况。 根据经验推测,有可能是马桶的液位调节出了问题,一直在悄悄流水,这种漏法外面看不出来,但水会一直流,长期下来每天的用水量确实会比较稳定。 对这个说法,孙女士根本接受不了。 她和老公都是24小时在家的,马桶一天要用十几回,要是真有问题哗哗流水,他们不可能一个月都听不见。 但不管她怎么解释,供水公司坚持认为,孙女士家之前用水什么情况,现在已经无法追溯,水表又查不出毛病,还是得按表上的数据收费。 但孙女士心里憋屈得很,她觉得那一个月每天都是13点几吨的数据太反常了,明摆着有猫腻。 她也打听过,就算马桶真的坏了悄悄漏,一天一般也就漏个两三吨水,除非一直按着冲水按钮不撒手,才能漏出十来吨。 而且马桶流水肯定有声音,别说一个月,一天不注意可能,天天不注意怎么可能。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六条规定:供水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水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水,计量装置需符合法定标准。供水人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合规性及定期校验负有法定举证责任。 供水公司仅以“关闭户内水源水表停转”证明水表功能正常,不足以排除计量数据异常的全部合理怀疑。 其仅凭“推测马桶漏水”且无法解释“每日稳定13吨、投诉后突降”的反常数据,即按高额数据收费,未尽法定安全供水与准确计量的义务,存在举证不充分的瑕疵,应承担不利后果。 孙女士作为用水方,对水费数额有合理异议且已履行初步质疑义务,供水公司应按法定程序协助全面核查,不得单方以“水表正常”拒绝对账、退费。 若最终无法证明确属用户原因导致的稳定渗漏,供水公司应按合理标准核减并退还多收费用。 事情就这么僵住了,这巨额水费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孙女士还在等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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