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国人阅读英语小说的经历是从简爱开始的。
当我们发现了一个JaneDoe的谁匹配莱利的描述,既德里克,我认为这已卡梅伦。
他工作在摆满书籍,中间还有他妻子珍妮和他们三个孩子的办公室里。
到了浪搏恩后,伊丽莎白和舅母帮着简照看孩子们。
圣约翰里弗斯要求简做他的妻子,与他同去印度,他打算在那里当个传教士。
保存基本完好,依简的长短各自成卷入葬,长简在上,短简在下。
简是其中的一位女招待员,给了他一份菜单。他草草地看了一下,然后点了咖啡和一份三明治。
刚才Rochester先生进来…但是对我说在一个月之后,你就将会成为他的夫人了。
我并不喜欢夸张自己的孩子,可是说老实话。
最近,简只不过是最近我在厄运中开始看到并承认上帝之手。
没错只要那位女士也出身贵族并且她有会回应你的情意的迹象简你以为我在说谁
简爱追求经济上的独立自主,她没有把获取金钱作为唯一目标。
至少珍妮的一只脚已经踏进来了。现在她可以休息一下了。她可以随波逐流,看公司能把她带向何方。不是吗?
弗洛是珍妮·古道尔研究的一个群落中最有性吸引力的一个黑猩猩。
你们都看见了吗?这个女孩,她叫JaneEyre。小心提防她,不要与她作伴,不能和她说话。
随着马库斯指示同伴离开,一名老年妇女(简亚历山大)坚持他们多留一段日子,饲料女孩。
圣约翰发愿前往印度传教﹐希望简爱和他结婚﹐为的是添一帮手﹐有助于传教工作。
他和妻子简宁,儿子丹尼斯在家也坚持说英文,即便一点不懂英文的老父在场也不例外,为的是让下一代顺利进入私立学校,早日成为美国社会的精英。
书中许多名为“简.奥斯汀小说的教育”或许在观点陈述之时,显得有些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