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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搞外包,实际就是为了甩包袱,同样的工作,干一样的活,正式工和外包工的待遇很多

现在搞外包,实际就是为了甩包袱,同样的工作,干一样的活,正式工和外包工的待遇很多时候差出一倍不止。几十年前闹革命的时候,就在讲同工同酬,现在倒好,居然还走回头路了。
 
你想想,坐在同一个办公室,对着同样的电脑屏幕,敲着差不多的代码,开一样的项目会,甚至加班加到后半夜都是一起叫外卖的。但到了发工资那天,人家正式工银行卡里进账一大笔,你这边缩水一大截。这种感觉,就跟上学时候明明做同一张卷子,老师却给你按半价打分一样憋屈。
 
有个在北京干程序员的哥们儿,工位跟正式工挨着,干的活一模一样,项目会一起开,加班一起熬,但想进公司内部知识库查个资料,电脑屏幕直接弹出来四个字:权限不足。

他说感觉自己像个“二等公民”。这话听着扎心,但就是现实。同样的情况在金融行业更夸张,光大证券2025年年报显示,外包员工人均月薪大概1.9万元,听着不少吧?但同期正式员工人均月薪约4.14万元,外包员工的薪酬水平也就相当于正式工的46%,连一半都不到。
 
有人可能会说,那可能是干的活不一样吧?还真不一定。很多企业把核心岗位长期用劳务派遣员工顶着,有些单位派遣工比例甚至超过了一半。正式工干的活,派遣工一样干,甚至干得更累更杂,但待遇就是天壤之别。

工资低一截也就算了,公积金?没有。年终奖?正式工拿3万,派遣工拿1万。住房补贴、企业年金、节日福利?想都别想。更别说评优评先、晋升通道了,那些东西跟外包员工基本没啥关系。一套操作下来,硬生生在同一个办公室里搞出了“职场二等公民”。
 
那企业为什么这么爱搞外包?说到底就俩字:省钱,省事。
 
按照劳动法规定,跟员工签了正式合同,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之后就得转成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企业一想,这不行啊,长期养着一个人成本太高了。怎么办?把人外包出去。正式工该交的社保、公积金、各种福利,一分都不能少。

外包工呢?找个派遣公司一签,工资压一压,社保按最低基数交,甚至有的连交都不交。成本一下子就下来了。有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平均工资能差将近1200块钱一个月。一名正式员工的用工成本,差不多能顶1个半到2个外包员工。这账谁都会算。
 
有些企业自己注册一个劳务派遣公司,把员工塞进去,再“派”回自己下属单位干活。干一段时间觉得差不多了,把劳务公司一注销,再注册个新的。员工想维权?找谁去?原来的公司说你不是我的人,派遣公司说我已经没了。这就是典型的“用人不养人”,把风险甩得干干净净。
 
还有一种是“假外包、真派遣”。表面上看是把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了,但实际上工作指令还是原公司发,考勤还是原公司管,出了事就往外包公司身上一推。劳动者想维权?先准备好打三年官司的材料再说。这种操作把法律规定的用工比例限制、同工同酬要求全给绕过去了。
 
有人可能想问了,既然法律规定了同工同酬,那去告啊?问题是,维权哪有那么容易。一旦发生纠纷,用工单位和外包公司互相推诿。你跟谁打官司?跟派遣公司打,人家就是个壳,没钱没资产。跟用工单位打,人家说你不是我员工。

很多外包员工连工会都进不去,维权连个说话的地方都没有。再加上担心被“穿小鞋”、被退回、被辞退,大多数人只能选择忍着。

有些企业更狠,为了避免员工干满十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第九年逼着你换一家派遣公司重新签合同,工龄给你清零。这套路玩得,比击鼓传花还溜。
 
说到底,劳务派遣制度最早的设计初衷是解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用工需求。结果现在呢?硬生生被玩成了企业的常态化用工模式。全国政协委员在今年两会上直接建议废止这个制度。

全国劳务派遣相关的灵活用工人数据说已经突破了8500万。8500万人啊朋友们,什么概念?相当于每不到10个就业人口里就有1个是干着一样的活、拿着更少的钱、享受不到同样保障的“编外人员”。这么大一个群体被搁在一个制度的夹缝里,干着最累的活,拿着最薄的钱,维权还没门路。
 
咱们几十年前闹革命的时候就在喊同工同酬,这都多少年过去了,怎么还越活越回去了呢?制度设计出来是给人用的,不是给人钻空子的。当一项制度被普遍滥用、成了压榨劳动者的工具的时候,是该好好想想怎么把它拉回正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