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得好!”陕西西咸新区,男子家老房子遭到大批外来人员的强拆。男子一怒之下与这些人发生肢体冲突,期间有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后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羁押了900多天,同时10多名强拆人员被认定违法强拆,还被刑事处罚。最终,法院认定男子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身财产,作出的正当防卫行为,故判决男子无罪。
据悉,事情发生在2023年,张先生一家因与拆迁办尚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所以还居住在自家老房子内,以防止被强拆。
某日清晨,睡梦中的一家人被机械的轰鸣声惊醒。屋外开来的破碎机接连撞碎院门、房门,十多名人员手持器械,直接闯进房屋内部,要实施强行拆除作业。
屋内就是张先生和家人,面对突然闯入家中的大批外来人员,现场气氛瞬间紧绷。狭小的住宅之内,双方爆发了激烈对峙,言语争执快速升级成肢体冲突。
混乱扭打过程中,前来参与强拆的石某在冲突中死亡,另有多名强拆人员受伤。
命案发生后,张先生很快就被带走了,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对张先生提起了诉请。
从这时起,张先生彻底失去了自由,前后被羁押了900多天。这对于张先生一家来说,是无比的煎熬,一边要承受失去家宅的压力,一边还要面对刑事追责的重压。
石某的家属同样承受丧亲之痛,他们认为无论起因如何,人已经死亡,张先生应当承担刑事与民事赔偿责任,所以提出了高额赔偿。
不过之后没多久,参与这次入户强拆的10多名相关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起诉,法院最终作出了刑事判决,认定这次入户拆房行为属于非法行为。
2026年5月,张先生获得了取保候审,走出了看守所。但取保候审不等于洗清罪名,故意伤害罪的指控依旧悬在头上,所有人都在等待法院的一审宣判。
2026年8月7日,法院正式出具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张先生无罪,无需赔偿。
目前,这份一审判决已正式生效。代理律师表示,该案属于全国同类案件的首例判无罪的案件,具有标杆意义。
那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到底在哪?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不只局限于伤人、杀人行为,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暴力损毁私人财产,同样属于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行为。
本案中,涉案人员没有合法手续,使用机械破门,持械闯入张先生的家中,属于正在实施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不法侵害行为。
此时,张先生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条件。
其次,判断防卫是否过当,不能只站在事后上帝视角。
身处封闭的房屋内,被10多人围堵,反观张先生这边才几个人,很难冷静预判对方下一步的动作,也没办法精准控制自己反击的力度。
正当防卫指导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不能拿事后的损害结果,反过来苛责危急时刻当事人行为的分寸。
张先生父子为了确保自身财产不被侵犯,在对方人数远超自身的情况下,以及遭受紧迫威胁的状态下进行反击。虽然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客观后果,但防卫强度没有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
据此,法院未采纳检察机关主张的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等指控,坚持判决张先生无罪。
最后,这份判决并不是鼓励大家遇到纠纷就动手。正当防卫有严格边界,必须是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侵害已经结束再动手,就不属于防卫。
其实大家关心的,不单单是这一个案子孰对孰错,而是如果有一天,普通人的家门被强行破开,我们到底有没有权利保护自己和家人?
这个判决传递出来一个很朴素的信号: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能因为侵害者出现伤亡,就反过来把责任压到为了守护家园的当事人身上,打破了“谁受伤谁有理”的惯性思维。
但我们也不能忽视悲剧的另一面,石某也不过是一个执行者,同样是一条生命,他的家人也实实在在承受了亲人离世的痛苦。一场非法强拆,最后酿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没有真正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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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我们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