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保姆
一女子在网上发视频说:“就算我婆婆每天在家里做饭洗衣接送孩子,但她老了不能动了,
一女子在网上发视频说:“就算我婆婆每天在家里做饭洗衣接送孩子,但她老了不能动了,我连碗水也不会端给她喝,因为她每月6000元的养老金都存在银行里,准备自己养老用。这段视频一出来直接吵翻全网,评论区吵得不可开交。有人骂儿媳忘恩负义,有人说婆婆留钱才是真清醒,婆媳这本账从来就说不清对错。先算一笔最实在的经济账。住家保姆管做饭、洗衣、接送孩子,市场价每月至少六千起步,还得包吃住,按月休法定假。婆婆天天连轴转,一分钱工资没拿,自己六千养老金全存起来留着养老。就这都换不来半句感恩,反倒成了儿媳眼里的“抠门”罪人。有人拿法律说事,说法定赡养义务只针对亲生子女,儿媳本来就没义务养婆婆。这话听着占理,可人情世故总不能只靠法律撑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写得明明白白,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人的个人财产,任何人都无权强行索要。儿媳心里打的算盘谁都看得懂。她要的不是婆婆帮忙搭把手,是连人带钱一起“上交”,养老金全拿出来补贴家用,才叫合格婆婆。婆婆心里的账算得更透亮。年轻时拉扯孩子吃了半辈子苦,老了再把积蓄全掏光,真到动不了那天,手里没钱才是真的绝境。身边这样的例子真的太多了。老人把存款、退休金全贴补了小家庭,等到自己生病卧床需要人照顾,反倒被子女推来推去没人管。每月六千养老金真的不算多。在大城市不够请半个住家保姆,在普通城市也就够日常吃喝、抓点常用药,想存看病钱都得省着花。老人把钱攥在自己手里,不是自私,是给自己留最后的后路。不用伸手要钱看脸色,不用看小辈眼色过日子,活得才有底气。最让人看不惯的就是这种逻辑。劳动好处全占着,经济便宜也想占尽,老人的免费劳力享用着,老人的养老钱还得如数上交。生孩子养孩子本来就是年轻夫妻自己的责任。婆婆愿意搭把手是情分,不愿意帮忙也是本分,没人规定老人必须当免费保姆。很多家庭矛盾的根源,就是边界感太模糊。小辈默认老人的付出理所当然,老人的财产也该由自己支配,半分分寸都不讲。当然也不是说老人就得把钱捂得死死的。一家人过日子,该体谅的体谅,该帮衬的帮衬,互相让步才能走得长久。可再怎么有矛盾,也说不出“连碗水都不端”这种绝情话。人家帮你操持十几年家务,临老换你一口热水喝都换不来?人与人之间的情分,从来都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只索取不付出的关系,就算是血脉至亲,也早晚有耗光的那天。养老这件事,从来都不是光靠钱就能解决的。钱能请护工、住高端养老院,换不来贴心的照顾和家人的温度。真到了卧床不起的年纪,就算卡里有几百万,想喝口温粥、翻个身、想有人陪着说句话,也得有真心愿意的人去做。别总盯着老人口袋里那点养老钱。他们辛苦了一辈子,留点钱给自己傍身,是天经地义的事,轮不到旁人说三道四。年轻人有年轻人的压力,房贷车贷养孩子样样要花钱。可压力再大,也不能把主意打到老人的养老钱上,那是人家最后的底气。一家人过日子,讲的是情分不是算计。你多体谅一点她的难处,她多心疼一点你的不易,日子才能过得和和美美。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评论区留言讨论吧!
做为主家保姆,中秋节,老两口说:三个儿子全家都来吃饭,让我不要休息了,为他们准备
做为主家保姆,中秋节,老两口说:三个儿子全家都来吃饭,让我不要休息了,为他们准备饭菜,越丰盛越好,让我露一手!干了这么些年活,我早想明白一件事:雇主客气,不等于把你当家人。他们说“露一手”,听着是夸你手艺,其实就是多干活的另一种说法。团圆的日子,人家一家十几口在客厅热热闹闹,你在厨房从早忙到晚,连口热饭都没个座位。累还能扛,扎心的是那一盘拼凑的剩菜。每样夹一点,端到厨房单独吃,这个动作已经把界线画得清清楚楚了:你是来做工的,不是来过节的。我现在的心态很平:工资是工资,感情是感情,别混在一起。该做的活认真做好,这是本分;但也别指望一块月饼、一句夸奖就能换来真心,更别为了所谓的“自家人”三个字多付出不该付出的东西。节日里做保姆的朋友,多留点心眼,把自己的身体和心情照顾好。别人的团圆是别人的,你干完活,早点回去给自己也过个节。
【#父母将非婚生女交给保姆多年不管#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二人监护人资格】#父母
【#父母将非婚生女交给保姆多年不管#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二人监护人资格】#父母生而不养被撤销监护权#非婚生女被亲生父母“交给”保姆抚养13年后,山西某县检察院支持保姆起诉,撤销其父母监护人资格,两人犯遗弃罪,分别判处管制六个月。这是9月20日,最高检发布的一起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案例显示,2012年6月1日,在北京开设诊所的周某军与李某娇非婚生育周某甲。2013年,张某芳经家政公司介绍,到北京住家照顾周某甲。张某芳两次假期返乡期间,周某军、李某娇均以“无暇照顾”为由,要求其将周某甲带回山西某县老家照顾。2014年春节假期结束后,张某芳多次要求将周某甲送回北京交还周某军、李某娇,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此后,周某甲随张某芳在某县生活。2014年至2017年1月,周某军、李某娇数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张某芳支付部分劳务费及抚养费用,但从未探望周某甲。2017年1月后,周某军、李某娇再未支付任何费用,也未询问周某甲状况。由于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致使周某甲13年未办户口。2024年7月,张某芳因周某军、李某娇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其自身诉讼能力较弱,向山西某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审查认为,暂时无法确定周某甲处于被遗弃状态,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终结审查。2025年5月,因周某甲一直无法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没有学籍,无法参加中考,也无法办理社保,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张某芳再次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某县检察院受理申请。检察院依法开展调查核实:一是查明周某军、李某娇存在长期遗弃周某甲行为,且对另一名女儿亦存在遗弃行为,周某军负债200余万元,二人经济、身体状况亦无法正常履行监护义务。另查明周某军父母已去世,李某娇父母也无抚养周某甲意愿。二是查明张某芳具有抚育照料周某甲的经济和身体条件,多年来周某甲在张某芳的实际照料下健康成长;周某甲亦表示愿同张某芳夫妇生活;同时,民政部门出具意见,建议张某芳作为周某甲指定监护人。三是围绕监护权应否予以撤销、如何充分保障周某甲合法权益等问题组织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学者担任听证员,某县政法委、法院、教育、公安、民政、村委会等10余家单位参加听证,听证会认为张某芳不存在非法收养、非法拘禁周某甲的情形,检察机关应支持张某芳起诉撤销周某军、李某娇监护权,法院指定实际照料人张某芳作为监护人最有利于周某甲成长。四是主动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促进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为遭受“生而不养”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权益保护工作。2025年6月16日,检察院依法向某县法院制发《支持起诉意见书》。同年7月14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依法判决撤销周某军、李某娇监护人资格,指定张某芳为周某甲的监护人。判决生效后,某县检察院协调相关部门为周某甲办理户口登记、学籍、社保等手续。2026年7月14日,法院判决周某军、李某娇犯遗弃罪,分别判处管制六个月。周某军、李某娇遗弃另一名女儿的行为已另案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