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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竟有这等阴损毒辣的烂人!女子骑着小电驴好端端走在路上,一男子骑着自

光天化日之下,竟有这等阴损毒辣的烂人!女子骑着小电驴好端端走在路上,一男子骑着自行车从侧面窜出,毫无征兆地伸出脚,狠狠朝女子车子踹去。女子猝不及防,连人带车重重摔在地上,男子竟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纠纷,而是令人发指的蓄意伤害!

男子为何会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恶行?仔细分析一下,无非是以下几种心理在作祟。

其一,是在社会上混得窝囊,便把无辜路人当成发泄戾气的出气筒,靠欺凌弱者来寻找可悲的存在感;

其二,是极其扭曲的做恶趣味,把伤害他人当成无聊的刺激,毫无道德底线;

其三,甚至不排除是带有性别恶意的骚扰,看准了女性力量较弱,便故意施暴以寻求变态的心理满足。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男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男子在公共场合无故踹倒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已经涉嫌寻衅滋事。如果查实其并非初犯偶犯而是惯犯,即使后果不严重也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2、若男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也可以故意伤害对其进行惩戒。

男子主观上具有明显的伤害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暴力行为,若女子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便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便未达轻伤,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这种把马路当自家后花园、把他人生命当儿戏的恶徒,简直是猪狗不如!他踹倒的不仅是一辆电动车,更是公众的安全感和道德底线。呼吁警方迅速介入,调取监控,将这个阴暗小人揪出来,绝不能让这种恶劣行径逃脱惩罚,必须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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