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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维权反被拘?”山东青岛,一男子经婚介所介绍认识一女网友,相亲当天男方请客吃

“相亲维权反被拘?”山东青岛,一男子经婚介所介绍认识一女网友,相亲当天男方请客吃饭花费800余元,又主动转账2000元以示“诚意”。次日女方以“性格不合”拒绝继续交往,男子认为被骗,多次索要饭钱和转账遭拒后报警。结果警方一查,发现男子此前已用同样手法在多家婚介所“相亲”后报警,涉嫌敲诈勒索。最终,男子被行政拘留,女方也被另案处理。男子不服,称“我是维权,凭什么抓我?”告上法庭后,法院这样判!

据悉,2026年4月,山东青岛40岁男子孙某通过某婚介所介绍,认识了一名女网友。两人约在餐厅见面,孙某主动点了近800元的菜品和酒水,席间又通过微信转账2000元给女方,称“表达诚意,希望能继续交往”。女方收下后表示感谢,双方相谈甚欢。

然而第二天,女方却通过婚介所转告孙某,称“性格不合,不想继续交往了”,并表示愿意退还2000元转账。但孙某认为女方“骗吃骗喝”,不仅要求退还2000元,还要求女方承担800元饭钱的一半,女方拒绝。孙某多次索要无果后,跑到辖区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女网友“诈骗2800元”。

警方受理后展开调查,结果发现了一个惊人的情况:孙某在短短半年内,先后通过3家不同的婚介所与多名女性相亲,每次都是主动请客吃饭、主动转账表达“诚意”,一旦女方拒绝继续交往,他便以“被骗”为由报警,要求对方退还全部费用。此前已有两起报警记录,均因证据不足未予立案。

警方进一步核查孙某与女方的聊天记录发现,孙某在转账2000元时明确备注“谈恋爱诚意金”,且在聊天中多次提及“你要是不同意交往,这钱得还我,饭钱也得AA”。女方则从未主动索要过任何财物。警方认定,孙某的行为已涉嫌以相亲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先主动给予财物制造“债务”,再以报警相威胁索要超出合理范围的款项。同时,女方在明知对方有交往意图的情况下收取大额转账,且在次日即提出分手,也存在不当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并追缴其涉案违法所得;对女方也因不当得利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退还2000元转账。

孙某被拘留后不服,认为自己明明是“维权”,是女方“骗吃骗喝”在先,自己才是受害者。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孙某在法庭上辩称:第一,饭钱是我请的没错,但女方答应交往又反悔,属于“欺诈”,应当赔偿我的损失;第二,转账2000元是“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没成就,女方应当返还;第三,我只是报警维权,没有敲诈勒索任何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1. 相亲过程中的正常餐饮消费,属于社交礼仪范畴,男方主动请客不能事后索要分摊。女方在相亲后以“性格不合”为由拒绝继续交往,属于正常行使个人情感选择权利,不构成欺诈。
2. 孙某转账时明确备注“谈恋爱诚意金”,属于以建立恋爱关系为条件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附条件的赠与在条件未成就时可要求返还,但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而非以报警相威胁。
3. 孙某在半年内多次以相同手法相亲、转账、报警,其行为模式已超出正常维权范畴,具有以报警为要挟手段索要财物的主观故意,符合敲诈勒索的违法特征。
4. 警方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程序合法。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孙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走出法庭时,孙某后悔不已:“早知道这样,我连报警电话都不会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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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炼狱的守护者
炼狱的守护者 2
2026-06-21 01:22
400块A钱算敲诈,40万彩礼留10万算正常。这世界对男性的恶意简直是一点也不掩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