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 长和集团正式宣布, 2月4日,长和集团正式发布公告:针对巴拿马最高法院裁定旗下子公司运营巴拿马运河两大核心港口的特许经营合同违宪一事,董事会表示强烈反对,并明确将积极、果断启动对巴拿马政府的国际仲裁程序。 而长和集团旗下的巴拿马港口公司,之所以能运营巴拿马运河的两大核心港口,并不是私下合作,而是有合法依据的,这份特许经营权,来自巴拿马1997年出台的第5号法律,是经过巴拿马官方认可的。 这两个港口,一个是运河太平洋入口的巴尔博亚港,另一个是大西洋入口的克里斯托瓦尔港,位置极其关键,承担着巴拿马运河大约40%的集装箱吞吐量。 不管是全球贸易货物的运输,还是两大洋之间的航运往来,都离不开这两个港口,它们不只是巴拿马的重要港口,更是全球贸易的关键节点。 这份特许经营合约,从1997年就正式生效了,一直运营得好好的,2021年还按照规定完成了自动续约,续约后有效期一直到2047年。 这近30年里,这份合约历经了巴拿马多届政府、国会的审议和认可,从来没有出现过“违宪”的说法,长和集团也没有敷衍运营,而是持续投入巨额资金,升级港口的基础设施,完善运营体系,把这两个港口打造成了世界级的物流枢纽。 累计投入超过150亿港元,还缴纳了52亿港元的税款,给当地创造了数千个就业岗位,实打实是长期合规的投资,也确实帮巴拿马带动了经济发展。 可谁也没想到,2026年1月29日,巴拿马最高法院突然作出终审裁决,还是全体一致的意见,直接认定这份运营了近30年的合约,以及配套的相关法律全部违宪,而且明确表示,这个裁决不可上诉,相当于一锤定音,直接否定了合约的合法性。 更过分的是,裁决出来后,巴拿马海事局动作极快,火速指定了丹麦马士基旗下的公司,接管这两个港口的运营,整套操作节奏紧凑,完全无视长和集团近30年的合法运营和投入,也无视了已经履行了近30年的合法合约,说白了,就是单方面撕毁合约,强行收回港口运营权。 巴拿马方面给出了三点理由,用来证明自己的裁决是合理的,可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三点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依据。 第一点理由是,2021年长和子公司的合约续约,没有履行公开竞标程序;第二点是,企业没有按约定上缴10%的净收入;第三点是,外资长期运营巴拿马的战略港口,违反了宪法对公共资产的管控要求。 这三点听起来好像有道理,可实际上,每一点都经不起推敲,都是巴拿马政府为了撕毁合约找的借口。 先说续约没有公开竞标的问题,这份合约当初是通过巴拿马国会立法授予的,2021年的自动续约,也是按照当时巴拿马生效的法律框架来的,完全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不存在违规操作。 而且,近30年里,巴拿马多届政府都认可这份合约的合法性,从来没有提出过“续约需要公开竞标”的异议,直到现在要撕毁合约了,才拿出这个说法,明显是故意找借口。 再说说未按约定上缴10%净收入的指控,长和集团方面从始至终都没有认可过这个说法,而且关键在于,巴拿马方面此前从来没有就所谓的“欠缴费用”“未按约定分成”,向长和集团提出过任何正式的异议,也没有出具过相关的核查报告。 如果真的存在欠缴情况,巴拿马政府早就应该提出,而不是等到现在,借着“违宪”的名义,一并拿出来指责,这显然不符合常理,也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最后一点,外资长期运营战略港口违反宪法,更是站不住脚。当初,巴拿马政府主动通过立法,授予长和集团特许经营权,允许其运营这两个核心港口,这本身就是巴拿马政府自己的决定,也是当时巴拿马认可的合作模式。 近30年里,巴拿马政府一直受益于长和集团的投资和运营,港口的发展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和就业,从来没有提出过“外资运营违宪”的问题,现在突然翻脸不认人,说外资运营违反宪法,本质上就是出尔反尔,践踏自己制定的法律和契约精神。 而且,巴拿马政府的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长和集团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巴拿马自身的投资环境,以后,恐怕再也没有外资企业敢放心大胆地在巴拿马投资。 毕竟,连合法履行的合约都能被随意撕毁,谁也不想冒着投资打水漂的风险,与这样一个不讲契约精神的政府合作。此次长和集团面对巴拿马政府单方面撕毁合约的行为,选择积极启动国际仲裁程序,这无疑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国际仲裁虽有其公正的一面,但过程必然漫长且充满挑战。 长和集团在国际商业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强大的实力,它不会轻易咽下这口“哑巴亏”。后续的仲裁过程中,长和集团定会拿出多年来合规运营的充足证据,从资金投入、创造就业到依法纳税等各个方面,全方位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巴拿马政府的这一短视之举,已经在国际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其他国家的投资者纷纷持观望态度,巴拿马原本具有潜力的投资市场,如今变得门可罗雀。该国经济发展的引擎——外资投资,可能会因此熄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