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押507天赔30万,这账怎么算?儿子吕兵收到银行短信时,心里咯噔一下。 钱到账了,30万零一点。可他妈,七十多的农妇懈成凤,为这事儿被关了一年多。里头有507个日夜,是实打实失去的自由。 这事儿得从八年前说起,2014年,家里两亩地说要征,赔偿没谈拢。母子俩去拦,和街道办的人推搡起来。对方说她用一把手术刀捅伤了人。可奇了怪了,这把要命的刀,从头到尾都没找着。当年也没抓人,日子像没事一样过了。 风平浪静八年后,2022年,警察上门了。翻出旧账,把老太太给带走了,罪名是“寻衅滋事”。一年多后,一审法院判了,有罪。判决书里写,刀虽然没了,但别人的证言、看病的记录,能连成一条证据链。意思是,这罪能定。 家里人哪能服气?咬着牙上诉。到了2024年底,信阳市中院看了案子,觉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打回重审。很快,2025年1月,检察院撤诉了。人是自由了,可那507天的牢,已经坐得实实在在。 他们想着,总该有个说法。于是申请国家赔偿,列了个单子:人身自由赔24万多,精神损失也要24万多,还有这几年为翻案花的律师费、路费27万多,加起来75万多。不光要钱,还要公开道歉、恢复名誉,追究办错案的人。 赔偿的路也绕。先是光山县法院决定赔24万多的自由损失和3万精神抚慰金,别的都不支持。他们再申诉到信阳市中院,中院把精神抚慰金提高到了6万,但律师费、交通费那些,还是没给。前前后后,最后到手的,就是这30万出头。 吕兵觉得憋屈。他对着记者算账:这钱,抵不上家里为这个案子花的钱,更抵不上他妈受的罪。他说,钱他认,但追责,他一定会继续下去。 为什么自己打官司花的钱,不能赔?这里头有个说法。咱们国家的赔偿,原则是“填直接损失”。错误关押,赔的是你被耽误的工夫,按国家公布的日平均工资算。而你为了纠正这个错误,自己去请律师、跑法院花的钱,被看作是你主动维权产生的“间接”支出,和当初关你的那个行为,法律上认为不直接挂钩。有专家也说,现在的赔偿主要是“适当补偿”,还很难做到完全填补所有损失。 不过,话也没说死。如果因为错案搞得生活特别困难,可以去找找当地的民政等部门,申请一些救助。但这和追究错案责任,是两码事了。 八年前田头的一场冲突,像颗休眠的种子,八年后突然长成了507天的铁窗。30万赔偿,画上的是一个法律的句号,却好像很难熨平一个家庭心里所有的褶皱。你怎么看这件事?你觉得,为纠正一个错误而不得不付出的巨大代价,该由谁来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