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女子是保险业务员,给丈夫买了保险,数月后,丈夫确诊白血病,申请理赔却遭保险公司拒绝!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医疗保险纠纷时,保险公司把一个细节咬得很紧,张丽干保险业务,对健康告知不可能不懂。2024年11月,张丽在网络平台给丈夫刘明投保医疗保险。
到了2025年6月,刘明被诊断为慢性髓系白血病,治疗需要长期服用靶向药。医院药房当时没有对应药品,医生开出处方后,刘明只能到正规院外药房购买,前后花了数万元。
理赔材料交上去后,保险公司没有直接谈药费,而是翻起刘明投保前的就诊记录。高尿酸、腹泻、发热,这些普通人也可能遇到的小毛病,被保险公司认为是没有如实告知。
张丽坐在一旁很难受,张丽懂保险流程,却没法接受一个说法,难道发过烧、拉过肚子,就能预见半年后会查出白血病。
法院看的不是身份标签,而是保险法规则。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询问的内容,投保人才负有如实告知义务;没有告知的信息,还必须足以影响承保或者费率。
保险公司要拒赔,不能只说张丽是业务员,也不能把普通就诊记录直接扣成骗保。高尿酸、腹泻、发热与慢性髓系白血病之间,保险公司没有拿出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必然联系。
院外购药也成了争议点。慢性髓系白血病属于需要规范治疗的血液系统疾病,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诊疗指南中,靶向药是重要治疗方式。刘明不是自己随便买药,是拿着医生处方,到正规药房购药。
保险公司若要用合同条款限制院外药报销,就应在投保时把限制内容说明白,尤其是格式条款里免除或者减轻保险公司责任的内容,更要作出明确提示。
审理中,刘明提交了病历、处方、购药凭证和费用材料。保险公司提出怀疑,却没有证明刘明投保时已经知道病情,也没有证明院外购药脱离正常治疗需要。
事情走到这里,争议的焦点慢慢清楚了,保险不是只收保费时顺畅,理赔时就把小病记录无限放大。最终,法院支持刘明的合理请求,判令保险公司赔付实际自付费用1.5万余元。
参考文献:环球网《保险公司业务员为家人投保,半年后确诊白血病,保险公司以 “未如实告知” 拒赔,法院判了》,2026-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