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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给一女30多万礼金,准备结婚,女子退还礼金,要求男子备注自愿赠与。女子
上海一男子给一女30多万礼金,准备结婚,女子退还礼金,要求男子备注自愿赠与。女子拿到钱后却不愿和男子登记结婚,男子状告到法院,女子只退还了二十万。这样赤裸裸的婚骗,让很多男生哪里还有结婚成家的欲望?男子张某和女子李某打算结婚,按照李某家的要求准备了30多万的彩礼。张某一次性转账给李某,并备注了礼金。可女子收到钱后又把钱原封不动退回来,张某感觉很惊奇。女子发微信给他,叫他重新转账,并备注自愿赠与,这是不是女方在留心眼?张某心想反正都要结婚,就按女子的要求重新转账加备注。女子收到钱后却没有按约定和张某去领结婚证,张某感觉被骗,要求退还彩礼。女子李某不同意,被告到法院,经过上海闵行区法院的审理,认为张某和李某在一起有共同生活过,虽然没有领证,彩礼只能酌情返还,最终判女子李某返还彩礼二十万。那剩下的十几万就打水漂了,女子啥也没付出,白白得了十几万,天下哪有这么好的生意?无风险套利。
安徽一女子本来就要结婚了,婚都订了彩礼也收了,但是就是在她订完婚的第二天她前男友
安徽一女子本来就要结婚了,婚都订了彩礼也收了,但是就是在她订完婚的第二天她前男友找到了她,下跪求她不要嫁给别人,他知道错了,希望女子能够再给他一次机会。前男友一哭,女子就心软了,她内心还是很爱前男友的。前男友是她的初恋,她为了前男友付出了最美的年华,而未婚夫,是和前男友分手后相亲认识的,说到底一点感情基础都没有,之所以同意结婚也是听从家里的安排罢了。看着前男友保证真心悔改后,女子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答应给前男友一次机会。但是女子又收了未婚夫的彩礼,她只能亲自找对方道歉,退还彩礼。虽然在退货过程中两家人发生了不愉快,但最终未婚夫那边还是同意退货了。而女子父母虽然希望女子不要退婚,但见女儿执意要给前男友一次机会,所以最终还是尊重了女子的要求,毕竟生活是她自己的。有人劝说女子就算退婚也不能把彩礼全退了,但女子表示做人要讲良心,彩礼28.8万,三金折合人民币没有犹豫全部退还未婚夫,她觉得不合适就早点结束。其实她也在赌,赌前男友是真正的悔改,真的想与她安心过日子。如果输了她无怨无悔,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女子公开在网上征婚,她今年56岁,如果有人愿意娶,她不要彩礼,不要车子和房子,只
女子公开在网上征婚,她今年56岁,如果有人愿意娶,她不要彩礼,不要车子和房子,只要不嫌弃就结婚。女子年轻时,要求条件太高了,从二十多岁开始相亲,相了一个又一个,不是长相不好,就是工作不好,有的是家里太穷,一个也没看上。到了四十岁以后,没有一个人给介绍对象了,这时候她慌了,难道这辈子真的要剩下吗?眨眼工夫,女子已经50多岁了,时间不等人,如果女子再不抓紧时间找对象,就要退休了。女子56岁了,今年就剩3个月了,再找不到对象,女子明年就57岁了,快60岁的人了,60岁以上就称为老年人。女子56岁还能找,找一个60多岁的老伴,只要两个人有共同语言,三观一致,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总比单身好,有个头疼脑热,跟前也有个端水的人。奉劝那些大龄剩女,不要再挑了,时间不等人,一年又一年,再过十年八年,头发白了,变成了老奶奶,到那时候,结婚还有什么意义。朋友们,你们觉得这女子还能找到对象吗?欢迎来评论区聊聊。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这钱赚的也太容易了!上海,一女子和男友同居生活,两人过的和夫妻没什么两样,男友为
这钱赚的也太容易了!上海,一女子和男友同居生活,两人过的和夫妻没什么两样,男友为了结婚给她转了30万,女子却要求备注“自愿赠与”,可收了钱既不结婚,也不退钱,最终男子看透了,选择起诉,拿回了20万张某为结婚先后向李某转账30余万元“礼金”,李某并没有第一时间收下,而是选择退回,但这不是她不想收,而是要求张某备注自愿赠与,张某照做。收下钱后,李某既不结婚也不退钱,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了:返还彩礼20万元对此,有网友说:当要求备注自愿赠予的时候,就应该能猜到这个女的想法了也有网友表示:这10万块太容易赚了,此后会不会有人效仿!如果都这样效仿,不用花钱打官司了确实,女方让男方备注自愿赠与,这个动作本身就很说明问题。正常人收彩礼,不会特意要求对方写上这几个字。一旦写了,性质就变了,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变成了无条件赠与。她不是不懂,她太懂了彩礼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条件没达成,钱就该退。你备注自愿赠与,改变不了这笔钱的根本性质。但为什么只退了二十万,而不是三十多万?这里头就有讲究了。可能有一部分钱被认定成了日常共同开销,或者同居期间的其他支出,但不管怎么说,这十万都有点太贵了
真的是白日梦都不敢这么做!一女子离异带三个儿子,对再婚对象的要求是彩礼100万
真的是白日梦都不敢这么做!一女子离异带三个儿子,对再婚对象的要求是彩礼100万,给三个儿子分别买套房,每个月再给5万生活费,而且婚后还不再生娃。也不知道她是脑袋进水了,还是毒鸡汤看多了,这哪里是找对象,这简直就是找大冤种的接盘侠,她也不想想,有这个实力的男人,在相亲市场找什么样的老婆找不到。感觉这个女的是不是看了短剧,角色带入了还没缓过来。
上海男子转账30余万元彩礼被退回,女方要求重新转账并备注“自愿赠与”。女方收钱后
上海男子转账30余万元彩礼被退回,女方要求重新转账并备注“自愿赠与”。女方收钱后拒绝领证。。最后法院判:不能单凭备注定性质,返还彩礼20万元。。。法院的意思是,双方已共同生活(非单纯订婚未同居),所以返还20万。结合2026年司法实践,未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的彩礼返还比例通常遵循以下规律:未共同生活:原则上全额返还(80%-100%)共同生活不足1年:返还比例约50%-90%共同生活1-2年:返还比例约30%-50%共同生活3年以上或已生育:原则上不予返还又多了一个伤心人。上海
上海,一男子给女子转账30万彩礼,却被女子退回。女子要求他重新转账,但必须备注“
上海,一男子给女子转账30万彩礼,却被女子退回。女子要求他重新转账,但必须备注“自愿赠予”。男子乖乖听话,可女子收了彩礼,既不结婚,也不退钱,就耗着男子。男子起诉到法院,法院竟判决女子只需返还20万。男子崩溃了:就4个字,竟损失10几万?张先生和李女士,2个人谈婚论嫁到了谈彩礼的环节。张先生一开始就直接,现金加转账,给了李女士30万彩礼,一点没跟她讨价还价。在李先生看来,岳父母把闺女养大,嫁给了自己,他砸锅卖铁,也要满足对方的彩礼要求,这是他的诚意。结果,李女士直接退回彩礼,张先生大吃一惊,这是不要彩礼了?还是要跟他分手?随后,李女士提了个要求,让张先生重新转一次,转账的时候一定要在备注栏填上“自愿赠予”这4个字,还强调,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李先生当时没多想,反正都是一家人了,怎么备注都无所谓,按对方的要求走也没什么,就乖乖照做了把李女士打发乐呵的,对她百依百顺就是了。谁知道这笔钱到账之后,李女士的态度直接冷了下来,既不跟张先生商量领证的事,也绝口不提彩礼返还,就这么拖着耗着。张先生懵圈了,原来自己被算计了!耗到最后实在没办法,他只能去法院起诉。张先生一口咬定,这笔钱根本不是什么无偿赠予,就是冲着结婚给的彩礼,对方不结婚就该全额退回来。法院没有光盯着备注的那4个字,而是认为,2个人当时正处在订婚谈婚的关键阶段。30万这么大的数额,也不是平时情侣发个红包、买个礼物的小额开支,完全符合当地彩礼的常规金额。所以,哪怕备注写了自愿赠予,这笔钱的本质还是彩礼。如今,两个人从头到尾都没去办结婚登记,完全符合彩礼该返还的法定条件,最后结合两个人交往期间,这笔钱有没有被共同消费、日常相处的开销情况,一审判李女士返还20万。拿到判决的张先生直接傻了眼,本来30多万的彩礼,就因为随手填的4个字,少拿回来10多万,说崩溃一点都不夸张。类似的案子,2025年在江苏苏州也出现过,一对情侣谈婚论嫁时,女方要求男方把28万彩礼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还特意让男方在转账说明里标上“节日赠与”。后来2人分手,女方一口咬定钱是恋爱赠与不肯返还,法院最后还是结合双方谈婚的聊天记录,认定款项属于彩礼,判决女方返还21万。所以,别以为随便写个备注,就能把彩礼的性质变了,也别觉得谈婚论嫁的时候,对方提什么要求都顺着来就不会出问题。很多人以为备注写了赠与,就等于这笔钱彻底和彩礼脱钩。真闹到法院才知道,法官判案从来不会只看转账上的一行小字,会把整个事件的背景、金额的用途都揉在一块判断。这次法院酌定少判10万,大概率也是考虑到,两人交往期间有部分共同消费,不可能让女方全额返还。处理大额彩礼转账的时候,最好提前把这笔钱的性质说清楚,别稀里糊涂按对方的要求乱填备注,最后平白吃了暗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法院应当依据款项给付目的、当地彩礼习俗、财产价值等事实,综合认定案涉款项是否属于彩礼。30万元,明显超出日常交往赠与的合理范畴,即便标注自愿赠予,结合谈婚背景仍应认定为彩礼,酌定返还20万符合案件实际情况。我认为,转账备注,不是一锤定音的法律凭证。它只能作为款项性质的参考,真正决定大额钱款归属的,是这笔钱背后的实际用途,和双方的真实约定,别想用一行字就把彩礼性质彻底洗白。对此,你怎么看?案例来源:越牛新闻2026-9-15
二婚女人一把揪住现任丈夫,大声嚷嚷:“我孩子要结婚了,你拿十万块帮衬一下!”
二婚女人一把揪住现任丈夫,大声嚷嚷:“我孩子要结婚了,你拿十万块帮衬一下!”男人直接回绝:“这是你跟前夫的孩子,我没有这个义务,你去找他亲生父亲。”女人使劲晃着他的胳膊,激动地说:“我跟了你这么多年,我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你帮一把怎么了?”男人依旧摇头:“不一样。咱们是二婚,他不是我亲生儿子,这笔大额彩礼,你还是去找他亲爸。”听完这话,女人脸色瞬间变得铁青。
“早知道不分手了!”女子以结婚为由逼男友给她买130万的房子,男子刚付完10多万
“早知道不分手了!”女子以结婚为由逼男友给她买130万的房子,男子刚付完10多万首付,女子便翻脸分手。男子也不磨叽,房子送她,直接出国。女子本以为占了大便宜,不料不久后便崩溃哭诉:根本还不起120万的房贷,现在全网寻找能买的起她房子的老公。“希望你把房子收回去,把这130万贷款也带走。”这话不是讨债,是一个女人对着镜头哭着求已经出国的前男友。更绝的是,她补了一句:“现在的男人,格局大一点。”广东惠州,2021年两人谈婚论嫁,男方掏了首付,在惠州买了一套总价157万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女方的名字,双方还签了协议,白纸黑字约定房子归女方个人所有。2023年两人分手,男方出国,首付一分没要,房子干干净净留给了她。女子当时什么感受?估计心里偷着乐,白得一套房,比中彩票还美。可谁能想到,楼市转头向下,这套157万的房子现在挂出去只能卖七八十万,而剩余贷款还有130万。她月薪3000多,月供6000多,每个月工资到账的短信和房贷扣款短信放在一起,像一出荒诞剧。走投无路,她发视频喊话前男友,希望他把房子收走,债务也一起带走。全网骂声一片。当初你提的分手,当初你收的房,赚了你独吞,亏了找人兜底?但我觉得,光骂她没用,这事真正值得说道的,是另一个问题:恋爱时送出去的大件东西,分手后到底能不能要回来?我先把结论摆出来:像房子、车子、大额购房款这类东西,法律上大概率不认“送出去泼出去的水”这个逻辑。最高法在2026年发布的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里说得很清楚,以婚姻为目的给付的购房款、购车款,具有彩礼性质,可以按照彩礼返还规则处理。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你冲着结婚去的、砸了大钱买的房,婚没结成,钱是可以主张要回来的。揭阳中院审过一起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男方在恋爱期间出了购房款,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法院终审认定,购房款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赠与,应予返还;而那些节日发的小红包、平时吃饭看电影的花销,属于增进感情的一般赠与,不用还。你看,法院把账算得很明白,大钱和小钱,分的是性质,不是感情。反过来,那些“520”“1314”的转账、生日送的项链、平时几十几百的小礼物,法律上基本认定是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给出去就给出去了,分手后要不回来。我自己梳理这件事的时候,越看越觉得那个出国的男方不简单。他分手时把首付扔了、房子留了,看起来是“吃亏”,但大家有没有想过,从法律角度看,他那笔首付款其实完全可以依法主张返还。他选择放弃,与其说是“格局大”,不如说是花十几万买了个干净利落的切割。房子写了女方的名字,签了协议,贷款也在女方名下,他把所有法律关系上的麻烦全部留在了女方这一边。这份洒脱,现在回头看,哪里是吃亏,分明是止损。站在旁观者视角来看,这件事最扎心的地方在于:很多人谈恋爱的时候,把法律问题当成感情问题来处理,等到感情没了,才发现自己手里既没有感情,也没有法律上的保护。房子的首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这个认定需要证据支撑,聊天记录、转账备注、双方家长的沟通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但如果双方还签了一份“房子归女方所有”的协议,这个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又该怎么认定?是不是意味着赠与已经不可撤销了?这些细节上的博弈,才是真正决定胜负的地方。这位惠州女子的困境,说到底不是前男友“没格局”,是她当初把一份附条件的赠与当成了一份无条件的礼物。条件没了,礼物在法律上其实是有可能被收回的,只不过前男友懒得收而已。可房贷是她的名字,征信是她的命,房价跌成负资产的后果,只能她一个人扛。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就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标好了价格。只不过有些价格,要用半辈子来还。
同事老公要离婚,她同意离婚,但是不要儿子,儿子必须跟父亲。她说;男孩很难共情母
同事老公要离婚,她同意离婚,但是不要儿子,儿子必须跟父亲。她说;男孩很难共情母亲,即使你再奋力的去托举他,不一定会感恩的。结婚十年裸婚陪嫁,不要房车彩礼,娘家借钱扶持老公开店,自己打几份工吃苦熬穷。好不容易日子安稳,丈夫却变心出轨,转头嫌弃陪他吃苦的原配。面对离婚,她果断分走财产,坚决不要八岁的儿子。很多人说她狠心,可她看得比谁都明白,孩子随父姓,成长在父亲的家风里。一个不懂感恩、背信弃义的父亲,潜移默化影响着孩子,母亲十年的辛苦付出,未来或许抵不过父亲一次红包、几句讨好。她不想赌自己的半生辛苦,更不想晚年无人依靠。带儿子的离异女人,往后的人生太难被善待。真正的清醒,不是不爱孩子,而是不再为不值得的人和不确定的未来,透支自己的余生。女人这一生,先自保,再爱人,从来都没有错。
原来美国结婚是不需要彩礼的
原来美国结婚是不需要彩礼的
从现有信息看,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人谈婚论嫁,因婚前协议里的小要求分手,核心是需求错
从现有信息看,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人谈婚论嫁,因婚前协议里的小要求分手,核心是需求错配,女方用恋爱视角处理,男方站在自身阶级视角解读,最终导致这段关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