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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年轻,结个婚需要花多少钱?1、彩礼18.8万;2、三金100g,
现在的小年轻,结个婚需要花多少钱?1、彩礼18.8万;2、三金100g,10万;3、房子首付30万;4、代步车15万;5、各种红包费3万;6、婚宴费用可以用礼金抵消,暂时不说。合计76.8万。我有个亲戚,年纪比我大,找了个比我小的对象,现在到谈婚论嫁地步,房子已经准备好,车也买好了,就是缺礼金和三金了,每天急得睡不着。结婚只是刚开始,婚姻里的相处学问,其实才是最重要的。女人嫁的是潜力和未来,男人娶的是面子和责任,这话听起来简单,可真要做到位,得花一辈子去琢磨。男女站位不同,就像站在不同角度看风景,看到的可能不一样,但得学会互相理解。老为自己的感受互相攻击,日子久了,婚姻就变成了一场算计,低级又没劲。高境界的夫妻相处,核心是“我为你着想,你为我付出”,情感能量得流动起来,这才是长期关系的秘诀。真正的爱,不是小打小闹的喜欢,而是大爱,是包容和理解。它不是让女人无条件付出,也不是让男人无尽忍耐,更不是压抑自我去迁就。爱是表达、是沟通、是链接,是位置互换的能量传输,是灵魂深处的互相理解。可惜的是,现在的夫妻在婚姻里都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不知道如何去爱,甚至彼此憎恨。看过太多男女互相对抗的案例,心里真觉得可惜。婚姻不是战场,得学会改变自己固化和偏执的认知,才能更好地融合进一段幸福的婚姻里。一定要有爱,这才是婚姻最美的样子。
法院:彩礼返还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具终局性!未被依法撤销而反悔,不予支持!
根据张某主张及一审法院已查明的事实,为促成婚姻,张某及其家庭按照当地习俗,向王某及其父母支付了总计152,000元的彩礼。此外,还支付了如“份子钱”、“压匣子钱”等其他款项。后因故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约关系...
漂亮大妈空手套白狼,要66万彩礼,要求男人在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
年轻漂亮、身材苗条的女人要求男人年薪30万以上,给她四五十万彩礼,每个月给她三五千块钱零花钱,让她过上优越舒服的好日子。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大妈同样抱有这样的信念,她认为自己保养得好,样貌出众,在人群中出类拔萃,...
女方婚礼现场退还99999元彩礼#现在这种明事理的父母太少了,真心希望年轻人
女方婚礼现场退还99999元彩礼#现在这种明事理的父母太少了,真心希望年轻人结婚的时候,不要把彩礼放在第一位,人品才是婚姻长久的基础。想想我年轻的时候,女方对彩礼要求也挺高,结婚的时候被难为,最后埋下了隐患。说白了,...
简直是一对奇葩!女子和丈夫离婚后,两人还继续同居了九个月,这才感情破裂,彻底分手
简直是一对奇葩!女子和丈夫离婚后,两人还继续同居了九个月,这才感情破裂,彻底分手。分手时,男子要求女方返还10万元彩礼和金首饰,女方却称,离婚是因男子出轨导致她胎停流产,男子是过错方,不应该退还。男方却一口咬定:胎停是因为女子婚前多次堕胎所致,和他无关。一个婚内出轨,一个婚前多次堕胎,真的印证了那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据深圳新闻网报道,男子王某和女子周某是夫妻,一场离婚纠纷,两人把彼此的老底都扒了个精光。王某和周某相识后,很快就步入了婚姻殿堂。可这婚姻就像一场短暂的烟火,仅仅七个月后,两人就离婚了。奇怪的是,离了婚的他们,并没有就此分道扬镳,而是继续同居在一起,这一住就是九个月。在这九个月里,不知道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或许还抱有一丝复合的希望,又或许只是习惯了彼此的存在。然而,同居的日子并没有让他们的感情升温,反而矛盾越来越多,最终感情彻底破裂,决定彻底分手。分手容易,但彩礼纠纷却让两人彻底撕破脸皮。男方王某觉得,婚姻这么短暂,还没有生下个一儿半女,既然分手了,那之前给女方的10万余元彩礼和“五金”首饰就得还回来。这钱可不是小数目,不能就这么打水漂了,他不甘心,必须要退回来。女方周某一听,可不乐意了。之所以闹到离婚的地步,这都是因为丈夫王某出轨,而且,得知王某出轨的消息后,他们之间才矛盾不断,还害得周女士胎停流产,遭受了这么大的痛苦,凭什么还要退还彩礼?周某始终觉得,王某根本没资格提返还彩礼。不说胎停的事倒还罢了,一说这,王某也不甘示弱,他一口咬定:胎停跟她婚前多次堕胎有关,跟我出轨没关系!她自己以前不检点,现在出了问题还想把责任推给我,没门!双方争执不休,还为此闹上法庭。法庭上,王某拿出了聊天记录,试图证明自己的说法。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法庭上互相指责,气氛十分紧张。这场面就像一场激烈的辩论赛,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理,都想把对方辩倒。《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院认为: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婚姻存续仅7个月、未生育子女,彩礼所指向的“长期共同生活、组建稳定家庭”的核心目的未充分实现。《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法院认为,双方登记结婚仅7个月便离婚,离婚后同居9个月,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男方给付10万余元彩礼及“五金”,数额过高,符合该条“可酌情返还”的适用前提。法院据此突破“一般不予支持”的原则,结合双方过错、孕育情况、陪嫁抵扣等因素,最终酌定返还60%彩礼及黄金首饰。同时,考虑到周某的陪嫁物品,折价抵扣后,周某实际需要返还五万余元以及黄金首饰。好好的一对夫妻,一个婚内出轨,一个婚前多次堕胎,真是应了那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