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云南宣威市,38岁男子因为强奸罪被判了16年,刚放出来没两个月,又因为强奸罪“二进宫”!原来,男子在狱中反思多年,觉得自己性侵的“目标”不对,于是吸取教训,把目标定为一个智力障碍的女子,可还是悲剧了!
耗费十六年光阴接受牢狱惩戒,本该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救赎契机。
可云南宣威这名38岁男子,却在漫长刑期里滋生出极端扭曲的歪念,将法律的宽容、社会的包容尽数践踏。
谁也没想到,他熬过十几年铁窗生涯,重获自由仅仅六十多天。
就再次触碰法律红线,犯下同样的恶性罪行,彻底断送了自己余生的所有退路。
这名男子姓吕,土生土长的宣威人,早早辍学混迹社会,没有稳定工作。
也无端正三观,年纪轻轻就游走在法律边缘。
多年前,吕某就曾因抢劫罪、强奸罪两项重罪被司法机关严惩,法院结合其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依法判处其十六年有期徒刑。
这十几年的牢狱生活,足以让绝大多数罪犯幡然醒悟、敬畏法律,可吕某的心态却彻底偏离了正轨。
他从未正视自己的残暴行径,从未对受害者抱有半分愧疚。
更没有反思自身品性的恶劣,反而整日钻牛角尖,为自己的犯罪失败找荒谬的借口。
在日复一日的狱中度日里,吕某滋生出一套极端畸形的想法。
他不认为是自己违法犯罪、残害他人的行为有错,反而觉得当初落网获刑。
是因为自己挑选的作案目标不够“合适”。
2025年8月23日,吕某刑满释放,结束了长达十六年的服刑生涯。
走出监狱大门的他,没有丝毫悔过之心,没有想着踏实谋生、回归正常生活。
反而第一时间将狱中酝酿的邪恶念头付诸行动。
重获自由的短短两个月里,他四处游荡,刻意物色符合自己“预期”的作案对象。
心思全部放在如何再次实施犯罪上,毫无敬畏底线。
2025年11月18日,距离吕某出狱仅仅过去两个多月。
他在宣威市乐丰乡的街头游荡时,留意到了一名特殊的女子。
该女子存在明显的智力障碍,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远低于普通人。
无法清晰辨别他人的恶意,也不具备主动反抗、求助自保的能力。
随后,吕某凭借哄骗、诱导的方式,轻易将毫无防备的受害女子带至乡镇周边的山林地块中。
在无人察觉的偏僻野外区域,违背对方意愿实施了性侵犯罪。
更令人发指的是,作案过程中,吕某还拿出随身携带的手机,全程拍摄作案视频。
心态嚣张且残忍,丝毫没有忌惮法律的惩处。
整个过程中,受害女子因智力缺陷,无法有效反抗,只能被动承受伤害。
事后也无法清晰、完整地向他人讲述自己的遭遇。
警方很快介入调查,通过走访排查、痕迹取证、技术比对等一系列侦查手段。
迅速锁定了吕某的犯罪嫌疑。
2026年3月18日,吕某被宣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经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
次日正式被执行逮捕,再次身陷囹圄。
庭审过程中,吕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予以供述,自愿认罪认罚。
但法院审理时明确考量了其核心犯罪情节,吕某曾因重罪服刑十六年。
刑满释放后不足百日再次故意犯下严重刑事犯罪,属于典型的累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累犯犯罪必须依法从重处罚,其屡教不改、藐视法律、残害弱势群体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
综合全部案情、鉴定结果以及量刑情节,宣威市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
吕某犯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作案所用的涉案手机依法予以没收。
从高墙之内的闭门思过,到重获自由后的再次作恶。
十六年的牢狱改造没能纠正他扭曲的三观,反而让他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偏。
法律的惩戒从来不会缺席,任何妄图钻漏洞、伤害弱势群体的违法行径。
最终都只会自食恶果,为自己的肆意妄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信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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