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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帆律师:痔疮手术未告知,肠癌遭拒赔!法院:无因果关系

引言在重疾险理赔的那些糟心事里,“健康告知” 总能成为争论的焦点。你说邪门不邪门,多年前做过个痔疮小手术,怎么就成了肠癌

在重疾险理赔的那些糟心事里,“健康告知” 总能成为争论的焦点。你说邪门不邪门,多年前做过个痔疮小手术,怎么就成了肠癌理赔被拒的理由?最后法院又为啥判保险公司得赔钱?今天,咱们就借着这个典型案例,好好聊聊重疾险拒赔里 “未如实告知” 到底咋认定,碰到这种纠纷该咋通过法律维权。

有一年,李先生给自己买了份重疾险。填健康告知问卷的时候,他想起几年前做过痔疮切除手术,可琢磨着这就是个小毛病,不值当提,就没在 “过往手术史” 那一栏写。又过了几年,李先生因为肚子疼得厉害去看医生,被确诊为肠癌,这可是保单里约定的重大疾病。

二、医学视角:痔疮与肠癌的关联边界

从临床上看,这俩病的病理机制完全不一样:痔疮是良性的,肠癌是恶性肿瘤,单纯做个痔疮手术根本不会导致肠癌。不过得注意,肠癌早期的便血症状可能和痔疮弄混,容易让人忽略肠道里可能有的问题 —— 但这可不是说痔疮本身会引发癌症。

三、何帆律师解读:未告知≠必然拒赔,因果关系是关键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不是无限的,只针对保险公司明确问的内容。这案子里,保险公司确实问了 “过往手术史”,李先生没说,是没完全尽到义务,但这不代表保险公司就一定能拒赔。关键看两点:一是没说的这事儿是不是 “足以影响承保决策”,二是这事儿和保险事故(肠癌)有没有因果关系。

具体到李先生这案子,痔疮手术是常见的小外科手术,从医学和核保的常规来看,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让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或者大幅提高保费。更重要的是,就像前面说的,痔疮和肠癌没直接因果关系,保险公司也没法证明 “要是早知道有这个手术史就会拒保”。所以,法院最后认定,李先生没说的行为够不上拒赔的理由,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四、相似案例对比:为何结果大相径庭?

这两个案子的关键区别在于:王女士的痔疮不是 “小手术” 那种,而是长期反复犯,而且医生早就建议她做肠镜检查,排除肠道病变 —— 这种情况下,没说的 “痔疮病史” 就和肠癌的早期发现有间接关系,可能影响保险公司对她健康风险的评估。而李先生的痔疮手术早就好了,之后也没再犯,也没提示肠道有潜在风险,所以法院对 “没告知” 的认定就松一些。

五、结语:细节决定成败,专业律师助力维权

很多人碰到类似纠纷,要么觉得 “自己没如实告知理亏” 就放弃维权了,要么因为不懂保险条款和诉讼技巧输了官司。但实际上,像李先生这种情况,只要抓住 “因果关系” 和 “影响程度” 这两个关键点,完全有可能拿到合理的赔偿。

如果你也碰到类似的保险理赔纠纷,建议早点找专业的保险理赔律师,千万别凭着 “看着相似” 的案例就自己下判断。记住,每个案子的细节差异都可能改变结果,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诉讼策略,才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