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小伙找媳妇却跟媒人睡了多次,还被骗了 3 万多块,4 个多月后才知道真相。原来媒人和媳妇都是一个人假扮,不仅骗了小伙感情还骗人家的钱。知道真相后,小伙很生气,就报了案。媒人不仅退了钱,还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事情要从 2024 年说起。吴某某在广西打工,认识了同样在外务工的同乡黄女士。俩人聊着家常,黄女士就念叨起自己的儿子小王年纪不小了还单着,家里一直着急给他找对象。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吴某某当时没说什么,心里却已经打起了算盘。
到了 2025 年 6 月,吴某某主动找上黄女士,说自己有个双胞胎妹妹叫潘某,从小被送养在外,现在也是单身,可以介绍给小王。黄女士一听喜出望外,当即就把儿子的微信号给了出去。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这是亲手把儿子推进了骗局。
吴某某转头就用另一个微信小号加上了小王,自称就是那个 “双胞胎妹妹潘某”。她一边用媒人的身份跟黄女士周旋,一边用女友的身份跟小王谈恋爱,微信两边切换,台词张口就来。
没聊多久,俩人就顺理成章确立了恋爱关系,小王对这个 “女朋友” 深信不疑。
更离谱的是线下见面。小王提出想见面,吴某某非但没躲,反而一口答应。她就以 “潘某” 的身份直接赴约,先后在贵州本地、浙江等地跟小王见了好几次,甚至多次发生性关系。
每次住酒店她都找借口让小王先去前台登记,自己晚点再进去,就这么硬生生瞒过了身份核验这一关。
四个多月里,吴某某两头要钱,两头通吃。
当着黄女士的面,她以 “说媒需要走动、买礼品” 为由,前后要走了三千多块;对着小王这个 “男朋友”,她更是花样百出 —— 手机坏了要换新的、家里要抚养费、想考驾照差钱,各种名目轮番上阵,前前后后一共骗了三万多块。
小王母子俩当时满脑子都是 “马上要成家了”,对这些要钱的要求几乎有求必应。
在他们眼里,一边是热心肠的同乡媒人,一边是踏实过日子的准儿媳,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俩角色从头到尾都是同一个人在演。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5 年 10 月,小王带着 “女朋友” 去浙江杭州打工,顺便见了当地的亲友。结果有熟人一眼就认出来,这哪里是什么双胞胎妹妹,明明就是媒人吴某某本人。
亲友当场点破,吴某某还嘴硬,说自己就是潘某,姐姐吴某某在武汉打工,企图蒙混过关。
这话让小王心里咯噔一下。他回头想起每次住酒店对方都不肯一起登记的反常举动,越想越不对劲,干脆直接去酒店查了过往的入住记录。
结果一目了然:所有和他同住的人,登记姓名全都是吴某某。紧接着他又得知,这个跟自己谈了半年恋爱的 “女朋友”,早就已经结婚,还生了两个孩子。
四个多月的甜蜜恋情,瞬间变成了一场彻头彻尾的笑话。钱花了,感情投入了,连人都在一起了,结果连对方真实身份都没搞清楚。
2025 年 10 月 14 日,缓过神来的小王果断报了警。
案子到了司法机关,吴某某倒是没怎么狡辩,很快就如实交代了全部事实,并且把骗来的三万多块钱全额退给了小王母子,还拿到了对方的谅解书。
今年 5 月 27 日,平塘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这骗局听起来也不高明啊,怎么就能骗四个多月?其实它恰恰踩中了婚恋诈骗最典型的几个软肋。
首先是熟人背书。吴某某不是陌生网友,是小王母亲的同乡,是 “知根知底” 的熟人介绍。这种情况下,人的警惕性天然就会降低,默认 “熟人介绍的不会有假”。
其次是精准拿捏了婚恋焦虑。小王年纪不小,家里催得紧,好不容易遇上一个 “愿意处对象” 的,自然不愿意往坏处想。
人在迫切想要达成某个愿望的时候,智商确实会自动下线,骗子说什么都愿意信。
最值得一说的是,这起案子和普通网恋诈骗还不一样 —— 它是线下见面、甚至有亲密接触的。很多人觉得 “见了面就不会是骗子”,但这起案子恰恰说明,见面不等于真实。
骗子敢现身,只是因为她吃准了对方不会去核实身份,再用一点小技巧避开实名登记,就能继续演下去。
从法律角度说,很多人讨论 “人都跟你在一起了,怎么还能算诈骗”。其实诈骗罪的核心是 “虚构身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钱财”,不管有没有发生关系,只要她编造了虚假的 “潘某” 身份,以恋爱结婚为幌子要钱,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
三万多块在贵州属于 “数额较大”,量刑区间本来就是三年以下,再加上退赃、谅解、认罪认罚、初犯这些从轻情节,判一缓一算是合理裁量。
说白了,这案子狗血归狗血,背后却是不少农村单身青年的现实困境:婚恋渠道窄,择偶焦虑重,熟人介绍又容易放松警惕。骗子就是盯着这群人的需求下手,感情和钱一起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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