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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流动摊贩称自己被三名保安集体殴打至骨折,花了两万多元,报警却不予立案。

浙江杭州,流动摊贩称自己被三名保安集体殴打至骨折,花了两万多元,报警却不予立案。保安喊冤:她天天无证摆摊,骨折发生在那件事一个月后,她就是故意讹人无理取闹!

徐女士今年37岁,与丈夫共同在杭州萧山区一个农产品批发市场附近摆摊卖水果,一般都是徐女士在市场外面摆摊,丈夫在市场内摆摊。

4月7日中午11点,丈夫给自己打电话问水果有没有卖完,徐女士告诉丈夫都卖完了,就只剩了几个已经坏掉了的羊角蜜。

丈夫想着最近一个礼拜二人都没有做饭了,让她进去和自己买点菜,然后回家做饭吃,吃完饭再一同去拉水果。

徐女士同意了丈夫的想法,推着三轮车进入了市场,并将三轮车停在了卖蔬菜的地方,此时三名保安走过来骂了徐女士,骂的话特别难听。

面对保安的辱骂,徐女士质问对方为什么要骂自己,对方不仅没有回答,还直接将三轮车钥匙拔下来拿走了,她去要钥匙,保安先是把她甩倒在地上,起来后又去要钥匙,保安直接开始殴打。

由于徐女士身高不到1米6,保安个个人高马大,被打的满身是伤,甚至左眼位置被打骨折,眼睛也凹陷了进去。

经检查,徐女士情况较为严重,便选择做了手术,一共花费超过2万元。

而且,由于事件比较严重,徐女士夫妻当天还报了警,民警出具了立案通知书,表示此次事件已经被立案调查。

万万没想到,后续民警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这让徐女士夫妻接受不了,对处理结果十分不满。

在处罚决定书中写明,通过调查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徐女士被保安殴打,殴打事实不成立。

徐女士对判决书给出的说法完全不能接受,而且自己也有录视频,由于对方不让录,导致视频只有几秒钟,从视频中看到了徐女士的确被三名保安推搡,但与殴打还有一定差距。

为了了解具体情况,徐女士夫妻来到了批发市场管理处,由于房门紧锁,只能在门口等待,此时丈夫发现了当天发生冲突的保安,但保安一看到他们掉头就跑,最终也没有追上。

针对此次事件,市场方的说法和徐女士夫妻截然不同。

市场方称,徐女士夫妻的说法都不是事实,实际上徐女士在他们的保安人员过程中摔了一跤才受伤的,骨折的事情是发生在这个事件的一个月后。

但是,从诊断记录与住院记录来看,距离事件发生时间不足一个月,与之前市场方的说法存在出入,认为骨折不知道是徐女士怎么弄的,却赖在了他们头上,而且民警调查过程中查看了事发地点的所有监控视频,所有事情都是一目了然的。

市场方告诉调解员,事实上是市场内部不让无证摆摊,徐女士夫妻经常进来摆摊,没有证件,保安只能将他们赶走,他们不肯走,保安就把钥匙拔走了,徐女士在后面追,就发生了这个事情,而且称当时与徐女士发生争执的保安只有一人,这也与之前徐女士丈夫录制的视频不一致。

从双方表述来看,个别地方情况不同,为此调解员联系了民警。民警称,之前做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违规执法问题。

对于民警做出的处罚决定,徐女士夫妻接受不了,打算走司法程序寻求赔偿。

此次事件,民警依法做出了合规决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徐女士夫妻能证实他们被打了,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保安进行处罚,并赔偿他们损失,但当下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殴打事实,民警依据《行政处罚法》第40条的规定,即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所以,民警做出的处罚是合理的。

针对于赔偿问题,徐女士在争执过程中受伤产生的费用,可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维权。

另外,徐女士若想要争取最大权益,需要拿出更多有利证据,证明自己说的是事实,明确对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