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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45岁男子无儿无女,孤身一人,重病后,73岁的叔叔给他端水喂饭、陪床送终,

南京,45岁男子无儿无女,孤身一人,重病后,73岁的叔叔给他端水喂饭、陪床送终,守了他2年,男子多次许诺把房子留给叔叔养老,不料,他还没来得及立遗嘱,突然病世,叔叔把他的后事办好后,一查发现,男子卡里的15万存款已被人转走,叔叔急得报警,没想到,警方以他不是法定继承人为由拒绝立案,民政局拿走了男子的全部遗产,叔叔无奈把民政局起诉到法院,结局令人唏嘘。

2023年,45岁的葛玉林被确诊为鼻窦癌。他无父无母,离婚后也没再婚,更没有子女,唯一的亲人就是73岁的叔叔葛志平。

葛玉林的病情发展得很快,葛志平老人二话不说,直接搬去医院,全程陪在侄子身边照顾。

端水喂饭、擦身按摩、陪他去外地看病,整整两年时间,叔侄俩相依为命,葛玉林也不止一次跟叔叔说,等自己走了,名下的房子就留给叔叔养老,让他晚年有个依靠。

可谁也没料到,病情恶化得比预想的快得多,葛玉林还没来得及写下遗嘱,就撒手人寰了。

葛玉林去世后,葛志平忍着悲痛料理完侄子的后事,开始整理他的遗产。

可一查才发现,侄子账户里的15万存款,已经被人陆续转走了。

他赶紧去房产局、银行询问,却被告知叔叔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连查询侄子遗产的资格都没有。

老人急得报了警,可警方以他“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属于案件受害人”为由,直接拒绝立案。

更让他绝望的是,侄子的房产、抚恤金和存款,最后都被当地民政局接管,成了无主财产。

葛志平怎么也想不通,自己陪了侄子最后一程,付出了两年的时间和精力,侄子生前也亲口许诺过遗产,怎么到头来,连一分钱都拿不到?

他多次向12345反映情况,却一直没有调查结果。走投无路之下,老人只能把南京鼓楼区民政局告上了法院,要求分割侄子的遗产。

有人说,真心疼老人,叔叔两年的照顾和陪伴,难道就白付出了吗?法律讲人情的地方在哪里?

也有人理性分析:“法律上叔叔确实不是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没遗嘱的话,遗产只能归国家,这是规定。”

还有人感慨:“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不管年纪多大,只要有财产,一定要提前立好遗嘱,不然真的会寒了真心待你的人的心。”

其实,葛志平老人的遭遇,也戳中了很多独居者的痛点。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婚不育,老了之后,能依靠的可能就是旁系亲属或者朋友,可法律上的继承顺位,却把这些真心照顾你的人挡在了门外。

葛玉林没来得及立遗嘱,叔叔的付出就成了“无偿奉献”,连讨个说法都要走司法程序。

如今,这起案件还在审理中,葛志平老人能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补偿,还没有结果。

但这件事给所有人敲了个警钟:不管你有没有直系亲属,都要提前规划好自己的身后事,立好遗嘱,别让真心待你的人,最后落得一场空。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葛玉林无父母、配偶、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叔叔葛志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所以在法律上他没有继承权,这也是警方以他不是受害人拒绝立案、银行和房产部门不让他查询遗产的原因。

《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葛玉林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他的房产、存款等全部财产就属于无主遗产。

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由当地民政局接管处理,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虽然葛志平尽心尽力照顾侄子两年,端水喂饭、陪床送终,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侄子也口头承诺过把房子留给他,但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继承依据。

老人情理上值得同情,可法律上没有继承权,只能通过起诉向法院主张分得适当遗产,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