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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嘴的肉哪有吐出来的道理!”云南昆明,女子在某家具店相中一款床,并付了3500

“到嘴的肉哪有吐出来的道理!”云南昆明,女子在某家具店相中一款床,并付了3500元的定金,谁知,女子回到家后发现1.8米的床实际宽度在2米左右,卧室根本放不下,于是,女子赶紧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商家却拒绝退款,还说:都这样合同约束谁?网友:床垫1.8,床框肯定过2.0,不能以自己没有经验为由退货退定金,一切以合同为准。合同是约束双方的。 2月26日,罗女士在雨龙家具城看中一款席梦思品牌的床,明确跟店员说要1.8米的常规尺寸。 当时她只觉得款式好看,加上自己没什么买家具经验,店员也没有特别提醒,她压根不知道这款床两边还有加宽设计。 付完3600元定金回到家,罗女士一量尺寸当场就懵了。 标称1.8米的床,加上两侧宽边后,整体宽度接近2米,自家卧室空间有限,这张床根本放不进去。 想到几万块的家具要砸在手里,她越想越着急,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里,立刻联系店员,明确表示要退定金。 本以为及时沟通、还没生产发货,退款应该不难。可让罗女士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她赶到店里,协商过程却一肚子火。 商家给出两个方案:要么换店里其他款式的床,要么用3600元定金直接买一张床垫。 可罗女士一看就拒绝了:其他款式要么不喜欢,要么价格远超5480元的预算;花3600元只买一个床垫,对她来说也太不划算。她唯一的诉求,就是全额退回3600元定金。 可这个合理要求,却遭到店长强硬拒绝。 店长表示,罗女士看中的那款只是尺寸稍差一点,店里可以帮忙定制,一周就能到货,完全不耽误使用,换成床垫也是让步方案。 对于罗女士坚持退钱,店长直接表态不同意,还理直气壮地说:如果所有消费者都这样,付了定金想退就退,那我们的合同是约束谁的? 商家还强调,订货时已经说过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如果罗女士非要全额退款,只能等负责人出差回来再谈,摆明了就是不想退钱。 罗女士又委屈又气愤:自己明明明确要1.8米的床,店员没有主动告知床体加宽,属于未尽到提醒义务,自己也是第一时间就来沟通,没有给商家造成实际损失,凭什么定金就不能退? 一边是顾客尺寸不符、无法使用,急着退款;一边是商家拿合同说事,咬死不退。 双方僵持不下,一件本该高兴的置办家具事,变成了一肚子委屈的糟心事。 这件事也给很多人提了醒:买床、沙发这类大件家具,一定要当场核对实际外框尺寸,别只看床垫尺寸,不然付了定金再想退,真的太难了 此事,曝光后 网友给出不同看法: 人家要的是1.8米的,你超过1.8米太多,规格不符,应该退定金或者换符合规格的货。 定制的话,真的不能退,要不然人家卖给谁去?如果不是定制的,那该退还是应该退的。不过按这个店家的说法,他们可以给他定制想要的尺寸,也不耽误结婚,这样的话就别争了。 《民法典》第587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罗女士明确订购1.8米床,商家却未告知床体加宽致实际宽约2米,卧室无法安放,属于履行不符合约定,且直接导致购买使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商家以“合同约束谁”拒退,混淆了“消费者无过错违约”与“商家未尽告知义务”两种情形。 商家未履行关键信息告知义务,存在过错,依法应承担返还定金等违约责任,而非一概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