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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谁死谁有理!”四川成都,一七旬大爷早起锻炼时,路过一片稻田,当他来到稻田边

“并非谁死谁有理!”四川成都,一七旬大爷早起锻炼时,路过一片稻田,当他来到稻田边蹲下洗手时,不慎滑倒跌入田中溺亡。而后,大爷的家属难过之余,将村委会、农产品公司告上法院,索赔损失合计320000余元,法院这样判了! ​四川成都,一场意外引发的责任纠纷,让“谁死谁有理”的旧观念再次被打破。2024年5月的一个清晨,76岁的李大爷像往常一样出门晨练,沿着熟悉的路线走到一处稻田附近,原本普通的晨练,却成了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田埂本就狭窄湿滑,本是供农事作业的通道,不是行人随意停留的地方。 李大爷主动偏离安全路线,蹲到稻田边缘洗手,脚下一滑便跌入水中,悲剧来得猝不及防。 亲人离世的打击沉重又锥心,家属的悲痛与不舍,每一个人都能感同身受。 可他们将悲痛转化为索赔诉求,把村委会和农产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时全程以证据为依据,没有偏袒任何一方,更没有被舆论情绪带偏。 涉事稻田属于农业生产用地,管理方已设置警示标识、落实日常巡查,尽到了合理保障义务。 李大爷身患疾病、行动不便,却依然自主进入危险区域,自身过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家属对高龄老人疏于照看,未及时提醒规避风险,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作出判决,驳回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判决已正式生效。 这一纸判决,打破了“死者为大”的惯性思维,把是非对错讲得明明白白。 生活里总有意外,可意外不等于他人必须担责,更不等于可以漫天索赔。 法律保护弱者,却不纵容无理诉求,守护公平的前提,是分清责任、恪守边界。 农田不是公园景区,没有义务为私人的冒险行为兜底,管理方无需承担额外责任。 这样的判决看似冰冷,实则守住了法治的底线,也给所有人提了醒。 出行在外,无论年龄大小,都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远离非公共区域的危险地带。 别用悲痛绑架规则,别让守规矩的人,为别人的疏忽买单。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岭南说评
岭南说评 5
2026-03-17 21:52
那些偷鱼被电死的鱼塘,也有警告牌呢……
添乱小能手
添乱小能手 2
2026-03-17 21:52
这种诉求成本低廉啊[得瑟]
最丑的猫
最丑的猫 2
2026-03-17 21:54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