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我在东莞的一家帽子厂打工,那时的劳动法不健全,我上了一个月班,还没到发工资的时侯,那时押一个半月的工资。 我身体不适,想辞职回家,厂里不批辞职,也就是说拿不到工资,要回家只能自离,领不到一分钱工资。 我带去的钱花完了,工资领不到,身体不舒服,在东莞我看不起病,我想回家,但没路费,那时没电话没手机,身边没朋友,走投无路。 同一个宿舍的工友告诉我,办公室有个管理是我老乡,叫我去找那个老乡借点路费。我心里犯嘀咕,我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我,她会借钱给我吗?不管她借不借,我也得试试。 我心里很矛盾,想想如果不认识我的人找我借钱,我也不会借。 我硬着头皮去敲她的宿舍门,我拿身份证给她看,说明来意,我想找她借车费,并保证一定还。我说如果你不借给我,我还得等一个半月,等发工资才能回家,我不舒服太想回家了。 没想到的是,她借了两百元给我,那时候我们普通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百元,我问她是哪个村的。她家离我家不远,我们是同一个镇的。 我开心得一个晩上没睡着,明天就可以回家了,那时车费才70元,她借了两百元给我。她是我的恩人。 回家后,身体也好了,我是水土不服。我找到她们村,找到她家,她爸妈都在家,我说了很多感谢的话,把两百元还给他们。二老说到饭点了,留我吃中饭,我在他们家吃了中饭才回家的,二老很热情。 后来我在老家的镇上做豆腐卖,赶集时,经常能遇到恩人的爸妈来赶集,我送他们豆腐,他们非得给钱,说我做生意不容易,后来他们要买豆腐都来我的摊位买,我会多给他们些豆腐,不赚他们的钱。 现在很多年没见过恩人的爸妈了,问人才知道,二老不在了。恩人一直在广东生活,后来我没见过她了,感谢她的帮助,祝她幸福安康,好人一生平安!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