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2月3日,中国国务院确实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并规定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确立了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 这一“五天半工作制”是过渡性安排。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修订该规定,将标准工时调整为每周40小时(即完整的五天工作制),并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因此,1994年3月1日起实行的每周44小时工作制,是中国从传统六天工作制向现代五天工作制过渡的重要一步。

1994年2月3日,中国国务院确实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并规定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确立了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 这一“五天半工作制”是过渡性安排。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修订该规定,将标准工时调整为每周40小时(即完整的五天工作制),并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因此,1994年3月1日起实行的每周44小时工作制,是中国从传统六天工作制向现代五天工作制过渡的重要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