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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位六旬男子突然离世,留下房产、200多万存款、十多支股票及十多万元账户余

上海,有位六旬男子突然离世,留下房产、200多万存款、十多支股票及十多万元账户余额等大量财产。因无第一继承人,两个姐姐准备按法定继承分割。这时大姐的儿子找出男子手写的遗嘱,想按遗嘱继承全部遗产,可二姐发现遗嘱有错别字,表示不认可这份有错别字的遗嘱,最终法院这样判。 据看看新闻、环球网的报道获悉,2022年5月,60岁的张先生突然离世,他没结婚没孩子,父母也早不在了,在世的亲人就俩姐姐。他留下不少遗产,有一套房产、200多万存款,还有十多支股票和十多万元账户余额,俩姐姐本打算公证后共同分割。 张先生一辈子没成家,独自住在老房子里,房子也是他早年买的,两个姐姐各自成家后,虽然也会偶尔来看看他,毕竟都有自己的生活,不能一直陪在他身边。 张先生突然离世,大姐想着,弟弟走了,留下的这些财产,姐妹俩平分也算是个念想。 二姐也觉得这样合理,毕竟她们是弟弟最亲的人了,两人打算去公证处做个公证,然后共同分割遗产。 就在准备去公证的前几天,大姐的儿子李炯来帮忙整理张先生的遗物,李炯平时对舅舅也挺孝顺,经常来看他,在整理一个旧箱子时,李炯发现了一份手写的遗嘱。 李炯打开遗嘱一看,上面写着张先生所有的财产都归大外孙李烔。 李炯觉得舅舅没有外孙,这个大外孙说的肯定是自己,名字写错估计是笔误,他赶紧拿着遗嘱去找自己的妈妈,妈妈一看也觉得有道理。 大姐觉得,弟弟既然留了遗嘱,那肯定得按遗嘱来。她把这事跟二姐一说,没想到二姐却不认可。 二姐觉得,这遗嘱就这么随便放在箱子里,而且还有错别字,谁知道是不是弟弟真实的意思。 二姐说,张先生没说过要把所有财产都留给外甥,而且这名字还写错了,说不定就是有人伪造的,她觉得还是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姐妹俩平分遗产。 大姐听了二姐的话,觉得二姐就是贪心,想多分财产,两人还为此大吵了一架,谁也说服不了谁。 李炯在一旁也很着急,他觉得舅舅的遗愿应该得到尊重。 双方协商了好几次,都没有结果。 李炯决定把二姐告上法庭,让法院来判定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李炯拿出了舅舅的遗嘱,还有自己平时和舅舅的合照、聊天记录等,证明舅舅和自己关系很好,而且遗嘱上的大外孙就是自己。 二姐则坚持认为遗嘱有问题,不能作为继承的依据。 本案的争议点很明确,就是这份有错别字的手写遗嘱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李炯认为遗嘱能表达舅舅真实意愿,名字错是笔误。 二姐觉得遗嘱不严谨,不能认定。 法律到底应该怎么认定这份有错别字的遗嘱呢? 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在这起案件中,张先生手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有他的签名和日期。 虽然遗嘱中继承人名字写成了李烔,但结合实际情况看,张先生没有外孙,李炯是他唯一的外甥。 而且,遗嘱的落款时间和房产登记时间能对得上,这说明遗嘱是张先生在清醒状态下书写的,虽然有笔误,但不影响他真实意愿的表达。 从法律认定来说,不能仅仅因为名字写错就否定遗嘱的效力,只要能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就应该认定其有效。 虽然存在错别字,但结合其他证据,能确定张先生的真实意愿是将遗产留给李炯。 法院审理时,还对遗嘱进行了详细的审查。 法院发现,张先生受教育程度不高,平时说话也带着浓浓的沪语口音,在沪语里,外甥和外孙的发音很相近,写错也是有可能的。 虽然继承人名字写错了,但张先生没有其他相近的近亲属,结合他们的亲属关系,可以确定遗嘱里说的李烔就是李炯。 而且遗嘱的落款时间和房产登记的时间也对得上,说明这份遗嘱是张先生在清醒的时候写的。 法院认为,虽然遗嘱有笔误,但这并不影响张先生的真实意愿,他留下遗嘱,就是想把自己的财产留给最亲近的人。 最终,法院判定这份遗嘱有效,张先生的遗产归李炯所有。 有人说,在遗产面前,亲情变得如此脆弱,两个姐姐为了财产,不惜对簿公堂,完全不顾姐妹之情。 也有网友觉得,法院的判决很合理,尊重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 写遗嘱的时候一定要严谨,尽量使用规范的用语,避免出现错别字或者歧义。 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找专业的人士帮忙起草遗嘱,或者进行公证,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继承人来说,也要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不能因为贪心,就否定遗嘱的效力。 遗产固然重要,但亲情更是无价的,如果为了财产而破坏了亲情,那真的是得不偿失。 对此,您怎么看呢,来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