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重庆一女子发现纸箱被两名男子捡走,她坚持维权,最后法院判决赔偿0.2元和20元诉

重庆一女子发现纸箱被两名男子捡走,她坚持维权,最后法院判决赔偿0.2元和20元诉讼费。 在重庆某小区,一位女业主有个习惯,把一些暂时不用的东西,装在纸箱里,放在自己私家车位后面的私人储物柜上头。说白了,就是自己车位那块地方。 去年9月的一天,她发现其中一个纸箱不见了,里头还有双鞋。 她就去调了小区监控,一看,是同小区的两位男业主给拿走了。 这女子就去找这两人沟通,意思是把东西还回来。 但沟通了几次,没成。可能对方觉得,一个旧纸箱而已,至于吗? 这女子还真就“至于”了,她一纸诉状,把这两位邻居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纸箱,如果纸箱没了,就赔她两毛钱。 对,就是两毛,0.2元。诉讼费也得对方出。 开庭那天,双方都去了。法庭上,两个男业主也认了,说纸箱确实拿走了,但现在东西不在了,赔两毛钱没问题,他们愿意给。 法院一看,这案情清楚,原告的诉求被告也全认,不违法。很快就判了:两位男业主,赔偿女业主损失0.2元;案件受理费20元,也由他们承担。判决是终审的,立即生效。 事就这么个事儿。一个旧纸箱,两毛钱,折腾到法院,还判了。 说真的我特别理解那位女业主,她争的是那两毛钱吗?肯定不是啊。她争的是一口气,是一个“理”。放在我自己身上,如果是我车位范围内、明确是我的东西,不打声招呼就给我拿走,我心里也膈应。 沟通几次还不给解决,那股火憋着,真可能就上法庭了。她是在用一种特别较真的方式,告诉对方也告诉自己:我的东西,哪怕是一根针,你没权利随便动。这种较真,我很佩服。 但是评论区的网友们观点分成了两派: 有网友表示支持女业主的:“干得漂亮!就不惯着这臭毛病,这次拿纸箱,下次指不定拿啥呢。” 还有人有觉得小题大做的:“我的天,邻里邻居的,至于吗?这以后在小区还怎么见面?两毛钱买个教训算了。” 我自己则认为:“判得好!法律就该这样,不分价值大小,只看是非对错。”你们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