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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降价”!员工离职泄私愤报复老板,潜入网店后台篡改大量商品价格

在人员流动频繁的职场环境中,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时有发生。

近日,浙江宁波镇海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新型破坏生产经营案,以篡改网店商品价格的方式,破坏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造成经济损失。

今年5月20日,浙江宁波一电商公司员工刘某某,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因工资结算问题与公司老板产生争执。

心怀怨怼的刘某某,并未选择沟通协商或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反而将个人不满转化为报复行动。

当晚,他利用在职期间私自留存的公司网店账号和密码,登录店铺后台。

擅自将店内商品的售价从高价修改为低价,直接导致公司经济损失达人民币6000余元。

案发后,刘某某面对调查时试图否认违法行为。

直至证据确凿并经司法机关批评教育后,他才如实供述罪行并认罪认罚。

目前,刘某某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已被依法处理,为自己的冲动报复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办案的检察官指出:离职不是报复的“通行证”,个人恩怨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同时,此案也为广大企业的用工管理敲响警钟。

商业秘密及核心经营信息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企业需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账号密码、经营数据等核心信息的管理规范,定期更换关键权限密码,严格限制信息访问范围。

要加强员工法治教育,在入职培训、日常管理及离职交接环节,强调保密义务和违法后果,明确离职后不得利用原掌握的企业资源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在员工离职时,务必及时办理权限注销、资料回收等交接手续,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防范此类报复性侵权事件的发生。

另外,作为职场人,无论在职与否,都应恪守法律底线和职业道德,即便与企业存在纠纷,也应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