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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装路灯按户摊派,我家被多算两份钱,理由是我生了三个娃

清明刚过,邵阳老家的家族群里就弹出一条@所有人的消息,是理事会堂伯发的:“为照亮我王氏族人夜归路,经决议,在村主路安装太

清明刚过,邵阳老家的家族群里就弹出一条@所有人的消息,是理事会堂伯发的:“为照亮我王氏族人夜归路,经决议,在村主路安装太阳能路灯二十盏。费用按户分摊,每户基础五百元,另按户口本实际人口每人加收一百元。望各户支持,限时缴纳。”

我心里一沉,盯着“实际人口”四个字。我和妻子带着一儿两女在深圳生活,户口早已迁出。但在老家族人眼里,我们这小家五口,依然是“自己人”。

果然,负责收钱的堂哥很快私信我:“浩弟,你家五口人,基础五百加五人头费,一共一千块。微信转我就行。” 附上一个收款码。

我回复:“哥,装路灯是好事。但‘按实际人口’收费不太合理。我父母在老家算一户,他们那份我出。可我的妻子孩子,户口和实际生活都不在村里,从未走过夜路,为什么要为这份用不上的‘光明’付费?”

堂哥的语音很快发过来,带着惯有的“家族逻辑”:“浩弟,你这思想就不对了!一笔写不出两个王字!你的根在这里,你的子孙后代,将来清明扫墓、回来探亲,就不用走夜路了?这叫惠及子孙!家家户户都这么算,就你搞特殊?你爸妈在村里,不要面子的啊?”

我试图解释:“哥,道理不是这么讲的。我父母那份,我一分不少。但我小家这份,出得没道理。我在深圳每月房贷一万多,养三个孩子,压力不小。这每一分钱,都得花在刀刃上。”

“就你压力大?谁家没压力?” 堂哥语气不耐烦了,“你是咱们族里在深圳混得好的,帮衬下老家建设怎么了?路灯亮起来,大家说起来,也有你王浩一份功德!别斤斤计较,让人看笑话!”

“当‘家族功德’需要靠盘剥在外子弟来成就,那功德簿上便沾满了算计的灰尘。” 我没再跟他争论,直接在家族群里@了理事会堂伯和几位说得上话的长辈,语气客气但立场鲜明:

“各位叔伯,路灯的事我支持。我父母那份费用,我立刻转交。但关于我个人小家庭(妻子及三名子女)被计入‘实际人口’分摊费用一事,我认为不妥。我们常年工作生活于深圳,未使用亦无法使用此设施。公共建设应遵循‘谁受益,谁出资’原则。若此例一开,今后族中任何事务皆可如此类推,对于在外谋生的子弟恐成不公负担。望理事会重新斟酌收费方式,可按户或按实际居住人口公平分摊。我愿在合理范围内,为家乡建设额外捐款,但拒绝不合理摊派。”

一石激起千层浪。群里先是沉默,随后几个老辈发言,有的说“规矩就是规矩”,有的说“小浩说得也有点道理”。更多的平辈兄弟沉默观望。堂伯私下打电话给我父亲施压。父亲又愁眉苦脸地找我:“老幺,要不……就给了吧?一千块,爸帮你出一半?别为了这点钱,让爸在族里难做……”

看着父亲苍老而为难的脸,我心里不是滋味,但这次没有心软:“爸,这不是一千块的事。这是原则。今天他们可以因我多生了孩子多收我钱,明天就能用其他名目摊派。这个头不能开。您别管,我来处理。”

我没有缴纳那一千块。最终,路灯还是装上了,听说费用确实紧张,有几个堂兄弟多捐了些。我的名字没有出现在路灯捐资的“功德榜”上。堂哥和一些族人,自此看我的眼神多了些复杂的东西。

但我反而松了一口气。我用一次清晰的“抗捐”,为自己划定了一条底线:对老家的情分和责任感,不应是无底线的经济负担。真正的乡情,是自愿的馈赠,而非强制的勒索。 从此,家族里再有什么“按人头”的集资,再没人敢理所当然地把我家五口全算上了。

当老家进行公共建设,要求你为不住在村里的家人缴纳“人头费”时,你会选择交钱保平安,还是像我一样据理力争?面对“忘本”的指责和亲情的压力,如何捍卫自己“不被打劫”的权利?友友,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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