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获利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的大型会计公司同样认为该法的部分条文是有必要保留的。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力求确保审计师与客户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这通常被归咎于美国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Sarbanes-OxleyAct)。
“你可以看到,自从实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以来,全球的监管标准都有所提高,”他说道。
但是奥克斯利教授认为真正的问题是买不买得起,而新房面积只是其中一个影响因素。。
作为对众多公司治理丑闻的回应,美国国会两年前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Sarbanes-OxleyAct)。
这些控制确保遵循所有的公司和本地法律和义务,包括U.S.Sarbanes-OxleyAct和出口条例。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这种行为构成重罪。但是美国法院很可能无法起诉。
在很大程度上,改革派坚持说他们不打算出去废止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而是使之更有风险基础。
应加大对触犯《萨-奥法》的惩罚力度(这可能需要修正《联邦量刑指南》)。
Sarbanes-Oxley(SOX)法案是需要这种业务可跟踪性的业务驱动程序的一个例子。
无论是出于何种情况,如果美国IPO市场还能止跌回升,那么它(IPO市场)也只有在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前提下实现反弹。
遵守威立雅水务标准和塞班斯法案的要求,定义并执行标准的采购程序。
想一想近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Sarbanes-Oxley)这一无导向的监管反弹的例子,你就会明白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对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持批评态度的人指责该法案的合规要求过于苛刻,有碍企业在美证交所上市。
就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而言,它匆忙出台并没有经过针对细节的讨论,对改革方案的批判不无道理。
新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会计法(Sarbanes-Oxleyaccountinglaw)使创业公司公开详列其股票变得更加昂贵。
2002年,美国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要求首席执行官们正式担保公司账务的准确性。
萨班斯法案能否改善公司治理,根治盈余操纵?。
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Sarbanes-OxleyAct)增强了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其中包括影响审计行业的重要变革措施。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是在2002年爆发了各项金融丑闻后仓促出台的,意在“整顿华尔街”。
悲观主义者则担心,立法者也许会再制定一个《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然而,简单增加一层类似“萨奥法案”的监管将无补于事。
人们普遍认为,丑闻之后制定的公司治理法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Sarbanes-Oxley)过于繁杂。
《萨-奥法》承认,所谓“股东控制公司”是个神话。
尽管如此,Sarbanes-Oxley法案中的规定,仍是成本大于收益。
国会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里法案》,以建立对会计和其他公司行为更加严格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