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 年,22 岁的任雪因被戴德昌强奸,还被嘲讽:不自重,绝望之下叫上好友,将戴德昌的小女儿杀害,被判死刑,刑场上,她穿着露脐装,面带微笑,丝毫没有悔意,枪响前,她突然张大嘴巴,围观的人疑惑,只有行刑的法警明白她的用意。”
任雪,河南新安县人,1971年出生,案发时22岁,当地铝矿矿长戴德昌,看中任雪年轻,以安排正式工作作为条件,胁迫任雪,多次对她实施侵害。
事情发生之后,戴德昌没有兑现给正式工作的承诺,还对外说任雪不自重,没过多久,戴德昌因为偷税漏税被上级调查组调查,为了摆平这件事,戴德昌又逼迫任雪去陪调查人员,几番折腾下来,任雪没有拿到承诺的工作。
任雪没有去找戴德昌本人,她找了好友曹琳琳,两个人商量,打算对戴德昌的小女儿下手。
1991年,任雪和曹琳琳以出门游玩、采摘野果为由,把戴德昌的小女儿骗到矿区外面一处偏僻荒山。
到了没人的山坡,曹琳琳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扳手,击打被害人头部,之后两人继续用石块击打,确认被害人倒地不动,二人脱掉被害人衣物,泼上汽油点火焚烧尸体,之后两人离开现场。
几天之后,上山采药的群众发现了烧焦遗体,立刻报警,新安县警方成立专案组,通过现场物证、线索排查,锁定曹琳琳,警方在曹琳琳住处搜出扳手、带血迹物证和汽油桶,曹琳琳供述全部经过,警方随即抓捕任雪。
案件审理阶段,任雪由二哥陪同前往派出所自首,1992年夏天,洛阳中院一审宣判,任雪、曹琳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任雪家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1993年7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一周之后,执行枪决。
行刑当天,刑场周边有不少围观群众,任雪没有穿囚服,身上穿着露脐装,站立在刑场,现场目击者记录,她脸上没有哭,面带平静的神情。
枪响之前,任雪突然张大嘴巴,围观老百姓看不懂这个动作是什么用意,在场行刑法警清楚,这个动作是为了让子弹从口腔穿出,尽量保全面部完整,枪响之后,任雪当场死亡,同案的曹琳琳,一同被执行死刑。
这件事要分开看,任雪确实长期遭受矿长戴德昌的侵害,很多人对此感到同情,但法律讲事实,被害人是矿长未成年的小女儿,孩子没有参与加害任雪,两条年轻生命就此终结,代价太过沉重。
任何人遇到侵害,都应当走报案、法律维权这条路,不能自己私下报复,把无辜的人当成泄愤对象,最终只会触犯刑法,付出生命代价。
案件里戴德昌胁迫他人、违法经营的相关问题,当年也由相关部门另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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