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天柱有个女人,第一任丈夫走了之后,她和丈夫的弟弟慢慢走到一块,还怀了孩子,之后两个人办了婚事。等到孩子长到2岁,这个女人丢下家里人一走了之,三十多年没有消息。后来她和小叔子生的儿子在外打工出事去世,拿到118万赔偿金,女人突然回来,想要分这笔钱,孩子父亲不同意,她直接去法院起诉。
这个女人名叫杨桂兰,事发的地方在贵州天柱县的一个村子。杨桂兰原本的丈夫因病去世,家里就剩下她,还有丈夫的弟弟龙某。
日子一天天过,两个人相处得多,慢慢生出感情,没过多久杨桂兰怀了身孕。
村里不少人知道这件事,在当年的环境下,旁人背后议论的声音一直没断。后来两人简单办了婚礼,正式一起过日子。
两个人的孩子出生之后,一家人就靠着种地维持生活。孩子刚满2岁,杨桂兰没有跟家里任何人打招呼,收拾东西悄悄离开村子。
龙某到处找人,托亲戚打听,出去寻找,始终没有杨桂兰的消息。
之后三十多年时间里,杨桂兰没有回过这个家,也没有给孩子寄过生活费,几乎没有跟家里有任何联系,孩子全程由龙某一个人拉扯长大。
长大之后,这个孩子外出务工,在外地打工的时候遇到意外不幸身亡。用工方协商之后,赔付了118万死亡赔偿金。
这笔钱全部给到龙某手里。消息传到外地,杨桂兰得知这件事,立刻赶回天柱县,找到龙某,提出要分这笔赔偿金。
龙某没有答应。这么多年杨桂兰没有回家,没有管过孩子,孩子从小到大读书看病,全部都是龙某一个人承担,他觉得杨桂兰没有资格拿这笔钱。
双方谈不拢,杨桂兰就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材料,要求分割118万的赔偿金。
开庭的时候,杨桂兰讲,她是死者的亲生母亲,按照法律,死亡赔偿金里面有她的份额。
龙某在法庭上陈述,杨桂兰在孩子2岁的时候离家出走,三十多年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没有给过一分钱抚养费,母子之间早就没有实质上的往来,不该分到这笔钱。
法院审理之后,会结合抚养事实,还有双方多年的相处情况做判断。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但分配的时候,大概率会参考当事人和死者的亲密程度,还有有没有尽到抚养、赡养义务。
杨桂兰离开三十多年,没有承担孩子成长的开销,很少和孩子联系,这个情况会作为重要参考。
法院最后作出判决,杨桂兰可以分到一部分赔偿金,但是份额不会很高。龙某独自抚养孩子几十年,付出大量时间和金钱,会分到大部分赔偿款。
这件事能看出来,血缘关系只是一个基础,不是只要有血缘,就一定能拿到同等份额的赔偿。父母的权利,也许和对应的义务绑在一起。
这么多年没有照顾孩子,没有承担养育的责任,等到拿到大额赔偿的时候才出现,很难拿到全额的钱。很多普通老百姓,会觉得这样的判决合乎情理。
生而不养,等到有利可图的时候再来主张权益,法律不会无条件全部支持。养育一个孩子,不是单单生下他就完事,几十年的陪伴和付出,才是最实在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