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看完这个案子,都忍不住发问:难道“山泉”二字只能一家独占吗?云南这位00后,想依托家乡山里的泉水,创立国赤山泉,产品仅仅做了样品,还没正式上市售卖,就被起诉索赔15万。
女孩起名的灵感,来自家门口的小山,她觉得名字本身和大品牌差异很大,普通人根本不会弄混。可起诉方认为,不单是名字,包装设计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属于不正当竞争。
这件事也引发大家讨论,知识产权保护,到底边界在哪里。保护品牌辛苦打造的权益没错,但像“山泉”这种描述水源的通用词汇,如果限制太死,对很多初创的本土小品牌并不友好。
很多网友感慨,大山里流出来的泉水,“山泉”本来就是描述水源的普通词。我们日常口语说山泉水,肯定不受影响,但用到商品品牌上,就得谨慎区分,避免视觉、名称上近似造成误认。
保护商标不是为了把通用词语垄断,而是防止消费者被误导。大企业维权理所应当,但也希望能给小创业者留一点试错的空间。
你觉得,通用词汇用在商品名字上,要把握什么样的尺度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