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万买的房如今只值70万,月薪3千要还6千房贷,女子喊话前男友“把房子收回去”
2026年9月,广东惠州一位女士发了条视频。
她说自己月薪三千多,房贷每月六千多,实在扛不住了。房子是前男友买的,写的是她的名字,现在房子跌到七八十万,房贷还剩一百三十万。她希望前男友能把房子收回去,债务也一并带走。
她还请网友帮忙把视频扩散到国外,好让前男友看见。
视频一出,评论区直接吵翻了。
先捋一下这事怎么来的。
2021年,两人还在谈恋爱,谈婚论嫁的阶段。在惠州看中一套房,总价157万。首付全部由男方承担,但房产证只登记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双方还签了协议,白纸黑字约定房子归女方所有。
2023年两人分手,男方出国。他没有追索首付款,也没有要已还的贷款,房子留在女方名下,后续房贷由女方一个人还。
然后就是房价下行。
惠州楼市这几年什么光景,关注过的人心里都有数。有报道说当地有的楼盘从开盘均价每平1.5万跌到不到三千,跌幅高达80%。这套房当年157万买的,现在市场估值只剩70到80万。卖房的钱都不够还银行的贷款,典型的资不抵债。
女方月收入三千多,每月房贷六千多,入不敷出。她扛不住了。
于是有了那条喊话视频。
视频里她说了一句让全网都记住的话:“这房虽然写的是我的名字,但难道不是你的房子吗?”
这句话直接把舆论点炸了——当然,按规矩不能说“炸”,但确实引发了巨大争议。
网友的反应几乎一边倒。
最核心的一个追问是:如果这套房子涨价翻倍了,你会主动联系前男友,说要分他一半吗?
这个问题一出来,整个事件的逻辑就暴露了。
当初签协议的时候,房子归女方一人所有,男方放弃首付款,没要任何补偿。女方当时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房价涨了,收益是自己的。房价跌了,债务也是自己的。这本来就是一个完整的闭环。
可现在房价跌了,她转过头说“这房子其实是他的”。
涨的时候是“我的”,跌的时候是“他的”。
这套逻辑,确实很难让人共情。
有网友说了一句挺扎心的话:“挣了就是自己的,亏的想起前任了。”
话糙理不糙。
从法律上看,双方签了赠与协议,房产也登记在女方名下。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房产已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所有权已经合法转移。前男友对这套房子已经没有法律义务了。
女方单方面喊话,无法强制前男友回来接手。
如果前男友不回应,她只有几条路:继续硬扛还贷、跟银行协商处置、或者断供等着房子被法拍。但即便被法拍,如果资不抵债,她还得继续还剩下的钱。
说实话,这姑娘的处境确实挺难的。
月薪三千多,房贷六千多,换谁都不好过。我不是不同情她的压力。但问题在于,压力大不代表可以推翻自己签过的协议。
当初签赠与协议的时候,她不是被逼的。房产证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她也是同意的。现在房价跌了,就想着把包袱甩回去,这说不过去。
一个成年人,签字之前要想清楚权利和义务是一体两面。只想要好处不想要坏处,世界上没有这么便宜的事。
前男友当初放手放得挺体面——分手后没追首付,没要补偿,房子留给你。如果房价涨了,这套操作会被夸成“重情重义”。可房价跌了,情义就变成了“冤大头”。这公平吗?
整件事看下来,最让人唏嘘的不是房价跌了多少,而是一份感情结束之后,连当初的承诺都可以被重新定义。
感情可以结束,但签过的字、做过的事,还是要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