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案终于有最新进展了!9月1号晚上,当事人朱女士更新视频,整个人状态低落又不甘心。她深夜收到通知书,结果上面直接认定:没有犯罪事实。也就是说重婚罪不成立!
消息传出之后,立刻在网络掀起巨大的讨论浪潮。镜头中的朱女士没有激烈的控诉,只剩下深深的无力,坚持许久的刑事自诉没能得到想要的结果,那种失望,隔着屏幕都能让人感受得到。很多普通网友看完,第一反应都是难以理解,伪造结婚证,瞒着原配培育婚外冷冻胚胎,这样伤害婚姻的行为,为什么不能够按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
把时间拉回到几年前,朱女士和丈夫携手走过二十一年婚姻,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原本安稳的家庭,在朱女士确诊肺癌之后,悄然发生改变。做完手术之后,她身体受损,需要长期休养调理,本以为夫妻二人可以共渡难关,现实却给了她沉重一击。
一条医院发来的短信,撕开了残酷的真相。朱女士意外发现丈夫在服用备孕相关药物,顺着线索深挖,才得知丈夫已经和第三者伪造结婚证,拿着这份虚假证件,在医疗机构完成建档,培育出冷冻胚胎。拿着真实结婚证的朱女士赶到医院,提出销毁这枚婚外胚胎,可医院出于医疗保管的相关规定,没有权限直接销毁,只能对胚胎进行封存处理 。
事后报警,男方因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处以五天行政拘留。这样的处罚结果,距离朱女士心中的期待相差甚远。为维护自身权益,她开启漫长的维权之路,把丈夫、第三者以及涉事医院一并起诉,同时提起刑事自诉,希望能够追究对方重婚的刑事责任。
大众朴素的情感,很容易把伪造结婚证做试管等同于重婚。但我国刑法对于重婚罪,有着十分严格的认定门槛,只有两种情形能够入刑:一是再次办理真实有效的结婚登记;二是双方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周边亲友邻里都认可二人夫妻身份。
本案当中,这份结婚证本身就是伪造的,民政系统不存在任何真实登记记录。现有的证据,只能证明二人在医院建档这一个特定场景冒用夫妻身份,并没有形成长期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完整证据链,这也是本次不予认定重婚罪的核心法理原因。
很多人容易混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与重婚罪。伪造、使用假结婚证本身已经违法,也已经作出过行政处罚,但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并不互通,不能直接划上等号。情理上的义愤,不能替代刑事司法的证据标准,这也是这起案件最让人感到撕裂的地方。
不过重婚刑事自诉不被认定,并不代表朱女士维权的道路就此终结。伪造证件的违法事实已有处罚记录,人格权相关民事诉讼还在审理过程当中,离婚纠纷也尚未尘埃落定。
在后续离婚诉讼里,她依然可以主张男方婚内重大过错,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也可以申请核查夫妻共同财产,追索男方挥霍于第三者的婚内财产,通过民事途径争取应有的权益。
看着视频当中低落的朱女士,不少人为她的遭遇感到心疼。身患重病,遭遇婚姻背叛,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走上维权,换来这样一份结果,任谁都会难以接受。但我们也需要理性分清,刑事定罪讲究完整证据链条,情感同情不能凌驾于法律条文之上。
这起案件,也折射出现代辅助生殖技术发展之下,婚姻伦理与现有法律条文之间的矛盾。冷冻胚胎属于特殊伦理物,具备生命潜能,却又不完全等同于人,关于它的处置权,一直都是司法实践当中争议很大的难题。当婚姻忠诚被突破,普通人维权究竟该走怎样的路径,也值得整个社会进一步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