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男子从未办理过贷款,却莫名背负了一笔长达19年的20万银行贷款,不仅征信留下不良呆账记录,名下房产还被法院悄悄查封多年,他却对此一无所知,直到近期才偶然发现真相后,男子找银行讨要说法,银行的做法更令人无语。
事情要追溯到2006年,张先生曾在平邑农商行白马支行办理过一笔10万元车贷。
当时银行工作人员让他在多份空白合同上签字按手印,事后告知合同作废,张先生没多想,也没亲眼看着合同销毁。
2007年10月19日,在张先生完全不知情、未到场、未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情况下,有人冒用他的信息,在同一家银行办理了20万元贷款,还私自开立了他名下的存折。
整套贷款手续、开户单据上的签字,全都不是张先生本人签署。
贷款放款次日,这笔20万元资金就被人全额取现转走。
更离谱的是,银行系统标注开户时“已当面核身”,可张先生自始至终从未到场办理,银行根本无法解释身份核验流程。
2016年,这笔长期闲置的存折被后台大数据自动销户,全程无需本人操作,也没有留下任何有效销户凭证。
2011年,这笔贷款逾期变成呆账,银行直接向法院起诉张先生。
万万没想到的是,诉讼过程中出现了一名他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代理人,还持有伪造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代为参与庭审、达成调解。
张先生全程没收到任何催收通知和法院传票,被人瞒着打完了官司。
整整十九年间,张先生安稳生活,丝毫不知自己身负巨债。
直到2026年1月,他偶然查询个人信息,才惊恐地发现名下房产早已被法院查封,个人征信也因这笔虚假贷款留下严重不良记录,瞬间又懵又气。
得知真相后,张先生立刻找涉事银行讨要说法。
可银行工作人员态度敷衍,只以“早年监管宽松”搪塞,声称凭存折和密码就能取钱,不用核验身份证原件。
维权过程中,银行还刻意避重就轻,只同意鉴定贷款主合同签字,拒绝核验开户、取款、销户、诉讼委托书等关键单据。
更蹊跷的是,张先生向银行反映问题后,被查封多年的房产突然悄然解封,但银行始终不给出任何书面说明,也不明确他是否需要偿还这笔虚假贷款。
无奈之下,张先生求助媒体曝光此事。
他明确要求银行彻查贷款全流程、公示资金去向,撤销虚假贷款记录、修复个人征信,厘清当年虚假诉讼的问题。
截至目前,涉事农商行依旧没有给出合理的调查结果和解决方案,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和幕后责任人,依旧成谜。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银行放贷必须严格审查借款人身份。
本案中,银行存在多重重大过错:违规留存空白合同、开户放贷未核验本人身份、多处签字均非张先生本人,违反实名开户、面签放贷监管要求。
案涉借款合同并非张先生真实意思表示,对其无约束力,张先生无需偿还20万贷款。
银行因审核失职造成张先生征信污点、房产被查封,侵犯姓名权与名誉权,有义务撤销不良征信、彻查资金流向。
至于这些虚假诉讼、伪造授权委托书等相关问题,张先生可另行起诉维权。
银行如此操作简直离谱且可怕,利用早年空白合同漏洞、放弃身份核验,任由他人冒名贷款、虚假诉讼,让无辜民众背负近二十年污点。
银行的监管形同虚设,流程完全失守,事后还敷衍搪塞、避重就轻。
这种失职不仅是工作疏漏,更是对储户权益的漠视,简直细思极恐,吃相极其难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