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侵吞救命钱还起诉离婚! 山东费县,38岁的李女士与儿子遭遇严重车祸,儿子当场身亡

侵吞救命钱还起诉离婚! 山东费县,38岁的李女士与儿子遭遇严重车祸,儿子当场身亡,李女士重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肇事方赔偿、保险理赔、爱心捐款等162万余元全部打入丈夫孔某账户。然而孔某不仅未支付医疗康复费用,还霸占全部钱款,甚至抢先起诉离婚,妄图分割妻子的“救命钱”。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并责令孔某返还100余万元及利息。孔某已被司法拘留。

李女士与孔某结婚12年,育有一子。2024年秋季,李女士带儿子外出时遭遇车祸,儿子当场身亡,李女士多处骨折、内脏受损。

肇事方全责,各类赔偿、保险、捐款合计162万余元,全部打入孔某账户。

李女士出院后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只能回娘家由父母照料。

休养半年后积蓄耗尽,她多次向丈夫索要赔偿款,孔某以“还债”“养老”等理由推脱。

更令人心寒的是,她没等到钱,反而等来了法院传票:丈夫起诉离婚,还要求分割这162万赔偿款。

开庭时,孔某甚至申请对妻子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一)赔偿款是个人财产,丈夫无权侵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李女士的人身损害赔偿款、残疾保险金、众筹款、捐款,全部归她个人所有,孔某无权占有。

法院最终判决孔某返还100余万元及利息。法院特别指出,孔某取得应属李女士个人财产的部分,属于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二)妻子重伤时起诉离婚,违背公序良俗。

法院认定,孔某在妻子重伤、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时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此时起诉离婚违背公序良俗,依法驳回其离婚诉求。

判决不离的理由清晰:法院不准离婚,是因为孔某根本没有资格在这时候提离婚。

(三)司法拘留:法律的强力回应。

孔某不仅侵占妻子赔偿款,还试图通过起诉离婚、申请行为能力鉴定等方式拖延时间。其行为已严重妨碍诉讼秩序,最终被法院司法拘留。

此案也带给我们延伸反思:婚姻里的帮扶与责任,不能只靠道德。

第一,人身损害赔偿款是个人财产。 无论结婚多少年,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款都属于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占有、无权分割。

第二,司法拘留不是“吓唬人”。 在诉讼中恶意拖延、妨碍司法,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第三,法律是受害者最后的盾牌。 很多受伤群众不懂法,误以为赔偿款夫妻共有,不敢起诉另一半。法律不会因为“夫妻一场”就对侵占行为网开一面。

一场车祸夺走了她的儿子和健康,她的丈夫又夺走了她的救命钱。李女士说:“从来没有想过,相伴十余年的枕边人,会在自己最绝望的时候,做出这样伤人的事。”她起诉丈夫,不是为了争输赢,只是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救命钱。

当孔某把162万救命钱装进自己口袋、转身起诉离婚时,他有没有想过,那个躺在病床上失去儿子和健康的妻子,正等着这笔钱活下去?

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