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一男子连喝3场酒,从路边摊喝到KTV,几乎喝到烂 醉,朋友拦都拦不住,凌晨非要骑摩托车回家。朋友骑电动车在后面追,没追上,男子撞上绿化带不幸身亡。家属把一起喝酒的5个人全告了,索赔45万。网友:阎王难劝不知死的鬼!
2025年6月17日下午,张某和朋友葛某,在母亲开的酒店门口摆摊。
6点左右,朋友刘某来帮忙,晚上9点3人把摊子挪到了公交站台。
忙碌大半天,几个人身心俱疲,索性借着夜色开启了第一场酒局,打算好好放松一下。
起初只是三人小聚,张某自带了一瓶白酒,和刘某两两对饮,你一杯我一杯喝得十分尽兴。短短一段时间里,两人各自喝下四两左右白酒,酒劲已经慢慢上头。但此时的几人完全没有收手的想法,反而越喝越热闹,随后又邀约了骆某等另外两名好友赶来赴局,五人的饮酒队伍正式凑齐。
街边的简易酒局结束后,众人依旧意犹未尽,不甘心就此散场,于是集体转场前往KTV,开启了第二场、第三场续摊饮酒。从街边公交站台到密闭KTV包厢,酒局持续升级,白酒、啤酒轮番下肚,一轮接着一轮没有停歇。
几番酣饮过后,时间悄然来到凌晨,在场几人都有了明显醉意,其中张某的状态最为夸张。多轮酒水叠加之下,他早已喝得神志模糊、脚步虚浮,整个人处于深度醉酒状态,几乎到了烂醉不醒的地步。身边几名好友察觉情况不对,纷纷出言劝阻,让他当晚不要回家,要么留宿就近休息,要么由众人护送返程。
可醉酒后的张某格外执拗,完全听不进任何人的劝告,脾气变得又倔又犟,执意要独自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回家。朋友们轮番拉扯、耐心劝说,用尽办法阻拦,却始终没能打消他的念头。在张某的强行坚持下,他最终挣脱众人阻拦,启动摩托车独自驶离。
深知张某醉酒骑车风险极高,放心不下的好友刘某,立刻骑着电动车紧随其后追赶,想要全程看护,必要时拦下张某。但摩托车的车速远快于电动车,加上凌晨道路空旷,张某骑车速度越来越快,刘某拼尽全力追赶,最终还是被彻底甩开,彻底失去了张某的踪迹。
让人痛心的是,这场追赶最终等来的不是平安落幕,而是一场彻底的悲剧。凌晨2点28分,独自骑行的张某因为醉酒失控,车辆操作失灵,径直狠狠撞上了路边的绿化带。巨大的冲击力让他当场重伤倒地,路过行人发现后紧急报警施救,但遗憾的是,张某最终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后续交管部门的检测结果更是触目惊心,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73.9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属于严重醉酒驾驶,交警部门也依法认定,张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好好的一场朋友小聚,硬生生变成了阴阳相隔的悲剧,让人唏嘘不已。
事发之后,张某的家属悲痛万分,难以接受亲人骤然离世的结果。在悲痛之余,家属将当晚一同参与饮酒的5名好友全部诉至法院,要求五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总计索赔45万余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亲人的离世讨一个说法。
这起案件从一审打到二审,历经多轮审理,2026年8月11日,安徽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二审最终判决结果,为这场争议画上了句号。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拥有独立判断和自控能力,明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且极度危险,却依旧放纵自己过量饮酒,醉酒后执意独自骑车,是本次事故发生的核心、直接原因。
因此,法院判定张某自行承担90%的主要责任。而当晚一同饮酒的五人中,仅有刘某、骆某两人需要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其余三名同饮者无需赔偿。其中全程劝阻、还骑车追赶的刘某承担6%责任,需赔偿6.6万元;参与酒局的骆某承担4%责任,需赔偿4.4万元,两人合计赔偿11万余元。张某家属的上诉请求,最终被二审法院依法驳回。
很多人看完判决结果都会替两名赔偿的好友喊冤,明明已经尽力劝阻、甚至骑车追赶,全程没有怂恿灌酒,最后却要平白承担损失、赔付巨款。但法律的评判逻辑从来都很严谨,同饮者的责任,从来不在于有没有主动劝酒,而在于是否尽到了完整的安全保障义务。
对于深度醉酒、丧失自我保护能力的同伴,单纯的口头劝阻、短暂追赶远远不够。如果没能彻底阻止危险行为发生,没能妥善安置醉酒同伴,就属于未尽到合理义务,需要为后续的意外后果承担对应过错责任。这也是为什么其余三名同饮者免责,而参与酒局、未尽兜底责任的两人需要担责的核心原因。
这起案例也是给所有人敲响的一记警钟。成年人的社交,最顶级的自律就是懂得适可而止,酒桌从来不是逞强的赛场,肆意酗酒、酒后任性逞强,最终买单的只会是自己和家人。同时,聚会饮酒看似是人情往来,实则暗藏法律风险,每一个参与酒局的人,都默默背负着一份对同伴的安全责任。
不要觉得朋友任性执拗就无需多管,面对醉酒同伴的危险举动,多一份坚持阻拦,多一份妥善安置,或许就能避免一场家破人亡的悲剧。生命只有一次,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酒瘾和逞强,透支自己的人生,也不要让正常的朋友情谊,变成需要赔付巨款的纠纷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