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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打水漂,报警反被罚?”湖南郴州,一男子在家无聊,通过手机下载了一款“约炮

“8万元打水漂,报警反被罚?”湖南郴州,一男子在家无聊,通过手机下载了一款“约炮”APP,本想约个美女,结果被APP客服以“做任务才能约”为由,陆续转账8万元。等男子醒悟过来时,对方早已将其拉黑。男子气不过,跑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诈骗8万元。结果警方一查手机,发现男子下载的是涉黄招嫖APP,他本人就是网络招嫖行为的参与者。最终,男子不仅8万元没追回来,还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男子不服,声称“我是受害者,凭什么罚我?”告上法庭后,法院这样判!

最近,湖南郴州涌泉派出所来了一名青年男子贺某。他向民警报案,称自己在手机上浏览某APP时被骗了8万元。

民警在询问其被骗过程时,贺某支支吾吾、表述不清,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随后检查了贺某的手机,发现他下载的是一款涉黄的“约炮”诈骗APP。经过政策教育,贺某这才承认:自己在家无聊,便产生了“约炮”的想法。他通过网上搜索下载了这款APP,APP客服要求他先完成指定任务,才能约到心仪的“美女”。于是,贺某按照对方要求,陆续向某账户转账共计8万元,等醒悟过来时已被对方拉黑。

警方核实案情后认为,贺某不仅是被骗的受害者,更是网络招嫖行为的参与者。虽然其遭遇值得同情,但其试图通过网络“约炮”(招嫖)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2026年新修订版),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依法对贺某予以了行政处罚。同时,贺某被骗的8万元因属于违法交易中的被骗资金,追回难度极大。

贺某收到处罚决定后不服,认为自己明明是“受害者”,是来报警的,怎么反倒成了违法者被处罚?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贺某在法庭上辩称:第一,自己只是下载了APP,并没有实际发生关系,不构成嫖娼;第二,自己是主动报警的“受害人”,应当受到保护而不是处罚;第三,自己损失了8万元已经够惨了,再被处罚实在不公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1. 贺某通过下载涉黄招嫖APP并按照客服要求转账的行为,表明其主观上具有“约炮”(招嫖)的意图,并已着手实施,属于网络招嫖行为的参与者。虽然因被骗未能实际发生关系,但不影响其违法行为的认定。
2. 贺某主动报警的行为,虽然客观上反映了其被骗的事实,但不能改变其本人已参与招嫖违法行为的事实。招嫖和嫖娼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受害人身份与违法者身份可以并存——经济上遭受损失,不代表法律上就可以免责。
3. 警方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程序合法,裁量适当。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贺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贺某不仅8万元打了水漂,还被依法行政处罚,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警方提醒:招嫖和嫖娼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目前,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招嫖信息实施网络诈骗,导致受害人财物损失,请广大群众上网时切勿理会此类信息,洁身自爱,避免掉入骗子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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