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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对年过90岁,又腿脚不便的老夫妻有一个习惯,就是把每月的退休金都拿出来放

上海,一对年过90岁,又腿脚不便的老夫妻有一个习惯,就是把每月的退休金都拿出来放在家里,这样用起来就方便了,家里人也都知道,然后最近老爷子生病去住院,家人去拿现金的时候,发现少了10万元,就觉得奇怪,家里门窗完好,又从来不离开人,外人就是护工和他妻子,而护工坚持清白,那么就只能报警了,警察看见护工腰上的钥匙,就顺藤摸瓜地了解了真相,原来小偷就在眼前。

一对年过九十的老夫妻腿脚都不利索,一辈子省吃俭用惯了,总觉得钱存在银行里取着麻烦,这么多年一直有个习惯,每个月的退休金取出来之后都放在家里固定的柜子里,日常用度直接从里面拿,家里晚辈都知道这事,从来也没出过岔子。

前阵子老爷子突然生病住院,家里人忙着跑医院,等到要缴住院费的时候,才想起来老两口的现金都放在家里,特意抽了空回家去取,谁知道打开柜子一数,原本放着的58万现金少了整整10万,一家人都懵了。

家里的门窗锁都好好的,完全没有被撬过的痕迹,而且平时家里一直有人,老太太腿脚不好很少出门,就算是陪老爷子去做检查,也最多出去两三个小时,外人根本没机会上门。

唯一能进出家里的外人,就是几个月前请来照顾老两口的护工,护工知道家里放现金的事,但对着家属反复赌咒发誓说自己没拿,一脸委屈的样子,家属实在拿不定主意,只能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到现场之后先把家里翻了一遍,确认没有外人入室的痕迹,又挨个问了家里人的行踪,都有不在场证明,最后目光落在了护工腰上挂着的一串钥匙上。

随口问了一句钥匙里有没有老两口家的,护工愣了一下才点头,说平时买菜扔垃圾方便,老爷子给了把大门钥匙。

民警没多问,转头就去查了最近几个月的银行流水和小区附近的监控,果然发现问题:每次老两口刚取完退休金没两天,护工就会趁家里没人的时候,拎着个布袋子出门,去附近的银行网点存钱,存钱的数额刚好和家里丢钱的时间对得上,前后加起来刚好10万块。

证据摆到面前,护工终于松了口,说自己一开始也没敢偷,后来发现老两口年纪大了记性不好,放了多少钱从来没数过,每次拿个几千块也没人发现,胆子就越来越大,三个月里陆陆续续偷了十万块,本来想着老两口糊涂查不出来,没想到家属这次取住院费刚好对上了数。

现在护工已经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偷的10万块也追回来还给了老两口,家属现在想想都后怕,说还好这次发现得早,不然再过个一年半载,老两口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估计都要被偷光了,当初选护工的时候只看了手脚麻利,没想着人品才是最重要的,也算吃一堑长一智。

这事说穿了就是典型的“引狼入室”,老两口省吃俭用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差点因为雇人时的疏忽打了水漂,说起来真的让人揪心。

很多家庭雇护工、保姆的时候,第一反应都是看干活利不利索、能不能把老人照顾周到,很少有人特意去查对方的底细,更别说做背景调查了,总觉得“我待你不错,你总不能坑我”,可偏偏就有人盯着家里的软肋下手。

更值得琢磨的是老人的存钱习惯,咱们长辈那辈人好多都信不过银行,就觉得现金攥在手里才踏实,殊不知放在家里本来就有风险,再让身边的外人知道了,相当于把隐患摆到了明面上。

这事也给大伙提了个醒:一方面雇家政人员真不能光看业务能力,人品筛查、背景调查绝对不能省,最好找正规机构的人员,该签的协议、该走的流程一步都别少。

另一方面也得多跟家里老人念叨念叨,大额现金别往家里放,存到银行里既安全也没那么难取,真要用钱随时能取,总比被人惦记上强。

要是真习惯用现金,也别告诉外人存放的地方,自己家人知道就行,别给别有用心的人留可乘之机。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次案件中,护工利用工作便利秘密窃取他人养老钱款达10万元,已属“数额巨大”范畴,且受害人为高龄老人,情节较为恶劣,其行为已经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最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是违法成本的直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