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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去了国外工作,接到电话,说他家楼上邻居家反水,有污水漏到了男子二楼家里

上海,男子去了国外工作,接到电话,说他家楼上邻居家反水,有污水漏到了男子二楼家里,让男子回家处理。男子买了机票后,想着情况不严重,又把机票退了。4个月后,他回家一看,崩溃了:他家里墙体发霉、定制家具报废、电器、钢琴都泡水了,损失高达53万余元,他要求三楼邻居、物业和保险公司赔偿。可三楼邻居也很委屈:他把总管堵了,导致水往我家反了。物业:他家泡了4个月,让他回家处理他不处理,扩大损失了!结果让人意想不到。 吴先生长期在国外工作,他在上海的房子一直空着,没有人居住。 2024年8月,他接到物业电话,说他家楼上,3楼的周女士家厨房的公共管道反水了,有污水渗漏到了吴先生,让他尽快回家处理。 听到家里有可能被水泡了,吴先生也很着急。 家里的装修并不便宜,全屋定制家具、电器,还有他最爱的钢琴和珍藏的1000多本图书,这些都是不能泡水的,他订了机票,打算回国看看。 后来吴先生听说是楼上的租客没有关水龙头,他抱了一丝侥幸,想着应该没事,就把机票给退了。 2024年12月,吴先生忙完工作,从国外回到上海。 可他打开房门,眼前的景象却让他有些崩溃。 屋里一股霉味、定制家具、电器、钢琴和1000多本图书全部被泡坏了,家里一片狼藉,根本无法入住。 吴先生心疼不已,找人估算了家里的损失,房屋损失加修复的费用高达53万余元。 他要求楼上邻居周女士和物业以及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可周女士却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自己家厨房反水,是因为吴先生把总管给封掉了,所以公共管道的水就反到了自己家里。 她发现自己家反水后,及时跟物业报修,不存在任何过错。 吴先生承认自己家确实做了厨房下水管道的改造,那是因为3年前,自己家遭遇了一次厨房反水,把自己家通往公共管道的接口封掉了,另外接了一根管道直通污水井。 但他强调,这个改造并不影响楼上楼下对公共管道的正常使用,周女士家反水是因为物业没有及时疏通公共管道,和自己家没关系,不过自己家被泡水,确实是周女士家反水导致的。 物业公司认为他们接到周女士的反水报修后,第一时间疏通管道,并通知了吴先生回家处理,吴先生自己耽误了时间,导致家里长期泡水发生霉变,吴先生自己也有责任。 跟周女士和物业沟通无果后,吴先生告上了法庭。 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物业有义务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公共管道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疏通,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周女士家厨房反水,是因为公共管道堵塞了。 物业作为公共管道的管理方,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当对吴先生家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吴先生虽然对自家厨房下水管道进行了改造,但他的改造行为并没有影响公共管道的正常使用,和周女士家反水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周女士发现家里反水后,及时跟物业报修,并让物业通知吴先生,不存在过错。 吴先生在得知楼上有污水渗漏下来后,没有及时回国处理,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吴先生需要对自己因未及时处理而扩大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经调解,物业公司自愿赔偿吴先生27.8万元,周女士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另案赔偿周女士家5万元,对吴先生家不承担理赔责任。 在生活中,我们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处理,拖下去,只会让损失更大。 吴先生如果在得知渗水的第一时间,赶回家处理,家里的损失也不会这么大。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