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一男子着急用钱,将房子找到中介,挂低价125万,房子很快成交,买家全款购买,没想到,男子房管局过户时,发现成交价为162万元,这37万元去哪了?男子很愤怒,中介不以为然,卖多卖少是我的本事,跟你何关? 卖房子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绝对算得上是家庭里的大事,要是碰上急需用钱的时候,那更是心急如焚。 福建福州的潘先生就遭了这么一回罪,本来是急着卖房救急,结果差点被中介狠狠“宰”了一刀,这里面的猫腻,真值得大家好好听听。 潘先生当时手头紧,急需一笔现金周转,思来想去,只能把名下的一套房子卖了变现,因为事情紧急,他也没心思去为了多卖几个钱跟买家慢慢磨,心里想的是只要能快点成交拿到钱就行。 于是他找了当地一家房产中介,跟中介小哥交了底:“我这房子想尽快出手,价格我不贪心,挂个125万就行,你们尽量帮我快点找买家。” 中介一听这价格,眼睛都亮了,根据市场行情,潘先生这报价属于相当实惠的“笋盘”,中介当场就拍着胸脯打包票,说这价格绝对有竞争力,保证马上就能卖出去,潘先生一听这话,心里踏实了不少,也没多想,签了委托协议就回家等消息了。 果然,没过几天好消息就来了,中介兴冲冲地告诉潘先生,买家找到了,而且人家爽快,愿意全款买房,手续马上就能办。 潘先生那个高兴啊,心想这低价策略果然奏效,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来了,只等着过户拿钱解燃眉之急。 很快,中介约着潘先生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到了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按流程拿出一份“网签合同”让潘先生签字确认。 就在潘先生拿起笔准备签字的时候,眼神无意间扫到了合同上的成交金额一栏,这一看不要紧,潘先生整个人直接愣在原地,甚至以为自己眼花了。 只见那白纸黑字上写的根本不是他和中介商量好的125万,而是明晃晃的162万!潘先生揉了揉眼睛,反反复复数了好几遍那个“0”,没错,就是1620000元。 他心里瞬间炸了锅:明明说好卖125万,怎么到了过户这就凭空多出了37万?这多出来的钱是咋回事?又要进谁的口袋? 潘先生当场就急了,拿着合同质问中介,那个中介眼看事情败露,瞒是瞒不住了,索性脸皮一厚,摊牌了。 他不但没有一丝愧疚,反而理直气壮地怼潘先生:“我们要的是结果,房子我帮你卖出去了,你也拿到了你要的125万,这不就结了吗?至于我卖了多少钱,那是我的本事,卖高卖低跟你有什么关系?” 这话听得潘先生是又气又恨,合着利用自己急着用钱的心理,中介在中间玩了一手“空手套白狼”啊!这37万可不是小数目,对于急需资金的潘先生来说,那简直是救命钱。 中介不仅没有如实汇报真实行情,反而利用信息差,硬生生想吞掉这笔巨额差价。 后来潘先生才搞清楚这里面的套路,这在行话里叫“吃差价”或者“两头骗”,中介先是用125万的低价稳住潘先生,相当于把房子从潘先生手里“锁死”,转头又找了个不明真相的真实买家,按市场价162万卖给对方。 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最核心的操作就是严防死守,绝不让买卖双方私下见面沟通,所有的信息都由中介在中间传话。 这样一来,买家以为这就是房东的要价,房东以为房子就值这个低价,中介就在中间坐收这37万的暴利。 潘先生当然不干,多次找中介理论,要求把这37万退回来,但那个中介态度极其嚣张,要么躲着不见,要么就放狠话:“钱进了我口袋就别想让我吐出来,有本事你去法院告我,法官判多少我就给多少!” 既然对方耍无赖,潘先生也没客气,一纸诉状把中介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这事就透彻多了,法律规定中介作为居间方,必须得诚实守信,有义务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绝对不能隐瞒真实情况去赚取差价,中介这种“低进高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 最终的判决大快人心:法院判令中介必须全额返还潘先生37万元的差价,虽然钱是追回来了,但这场官司打下来,潘先生也是耗费了不少精力和时间,也让他彻底看清了某些不良中介的丑恶嘴脸。 这事给咱们所有准备卖房的朋友都提了个醒,房子是家庭的大额资产,千万不能马虎,以后卖房,哪怕再急,也得留个心眼。 第一,签字前一定要看清楚网签合同上的价格,那个才是真实的成交价,别只听中介嘴上忽悠,第二,尽量要求跟买家见个面,哪怕是视频聊两句,核对一下价格,别让中介在中间筑起“隔离墙”搞鬼,第三,要是遇到那种拼命压价、死活不让你见买家、直到过户最后一刻才拿出合同的情况,大概率就是有人想吃差价了。中 介赚佣金那是天经地义,但想靠坑蒙拐骗吃差价,法律绝不答应。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第一帮帮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