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情寡义!”江苏,女子身患重病,左眼失明,右眼视力下降,丈夫却把她送回娘家,让岳母照顾,2年后,女子被诊断脊髓损伤,截瘫,丈夫只给了2万元,借口他要还房贷,要养孩子,还准备起诉要和女子离婚,便再也不给妻子医药费。女子无奈告上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事情要从女子确诊重病说起,当时她被查出患有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这种病对身体的伤害极大,先是左眼彻底失明,接着右眼视力也急剧下降,连基本的视物都变得困难,更别说照顾自己和家庭了。 丈夫起初还能勉强照料,但随着病情不断加重,女子的生活越来越无法自理,家里的开销也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多。没过多久,丈夫就以需要照顾为由,把女子送回了她母亲家,从此把照顾的责任全推给了年迈的岳母。 岳母心疼女儿,也知道女婿有难处,便主动承担起照顾女儿的重任。可谁也没想到,这一送出去,就再也没能安稳下来。2024 年 3 月,女子的病情突然恶化,被确诊为脊髓损伤、截瘫,还被评定为多重残疾二级,彻底失去了劳动能力,日常吃喝拉撒都需要人伺候。 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她多次就医,光是亲属垫付的医疗费就超过了 10 万元,而丈夫只在初期给了 2 万元,之后就彻底断了联系。 面对岳母的求助和女子的催促,丈夫的态度越来越冷漠。他不仅不再支付医药费,还对外宣称自己要还房贷、要抚养孩子,压力巨大,实在顾不上妻子。更过分的是,他还准备起诉离婚,想以此彻底撇清关系,把所有负担都甩给女子和她的娘家。女子看着自己如今的模样,又想到丈夫的所作所为,心里又寒又痛,她实在走投无路,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开庭审理时,丈夫依然坚持自己的说法,称房贷和孩子的开销是大头,自己没有能力再承担妻子的医药费和扶养费。但法院经过仔细审理,最终作出了明确判决。法院认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不会因为一方生病、另一方想要离婚而消失。 女子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不能自理,属于法定需要扶养的情形,丈夫在将她送回娘家后,没有充分履行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义务,行为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结合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情况、女子的病情和治疗需求、女子的经济状况,以及丈夫的负担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判决丈夫给付女子医疗费和扶养费合计 5 万元。这个判决结果,不仅维护了女子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夫妻间扶养义务的严肃性 —— 哪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矛盾,哪怕一方有经济压力,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履行扶养责任。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核心就在于它戳中了很多人对婚姻责任的认知底线。有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这种 “各自飞”,不能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丈夫以还房贷、养孩子为由推脱责任,看似有苦衷,实则是在逃避自己的义务。房贷和孩子的开销固然重要,但妻子的生命健康和基本生活保障,难道就不重要吗? 对比一些类似案例,我们更能看清责任的重量。比如有的夫妻,一方患病后,另一方即便经济紧张,也会四处借钱凑医药费,哪怕最终离婚,也会尽力承担起治疗期间的费用。而本案中的丈夫,不仅在妻子病重时将其送回娘家,还在妻子截瘫后彻底断供,甚至想以离婚撇清责任,这种行为,既违背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扶养义务的规定,也违背了基本的人伦道德。 从道德层面来说,婚姻的本质是相互扶持、彼此陪伴。两个人走到一起,本就是为了在人生的风雨中相互照应。当一方遭遇病痛打击,最需要的就是另一方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被抛弃、被推诿。丈夫的行为,不仅让妻子寒心,也让整个社会对婚姻的信任打了折扣。如果连夫妻之间都无法做到患难与共,那么所谓的 “责任”“承诺”,就都成了空话。 当然,也有人会问,面对巨额医药费和沉重的照顾负担,丈夫确实有压力该怎么办?但压力和责任从来不是对立的。有压力可以寻求社会帮助,可以和家人共同协商,但不能以压力为借口,彻底放弃自己的义务。比如可以和岳父母共同分担照顾责任,可以合理规划家庭开支,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社会救助,而不是一走了之、一断了之。 这件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在婚姻关系中,既要懂得珍惜,也要懂得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同时,对于身处困境的人来说,要学会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害怕麻烦或顾及情面,就默默承受不公。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这名女子的补偿,更是对所有夫妻的提醒:夫妻之间,扶养义务重于山,不可轻言放弃。 婚姻从来不是一场只享权利、不担义务的交易,而是一份需要坚守、需要担当的责任。当我们在婚姻中遇到风雨时,是选择携手同行,还是选择转身逃离,不仅决定着一段婚姻的走向,更彰显着一个人的品格和底线。 你觉得在婚姻中,夫妻间的扶养义务还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你会如何选择?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