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知道,香港为什么不敢拖欠工资了! 很多人都好奇,香港的雇主为啥几乎不敢拖欠工资,其实核心原因就一个,相关的规定太严,违法成本太高,不管是公司还是负责人,都承担不起后果。 香港的规定,离谱就离谱在“零容忍”,没有任何模糊地带,也没有“商量”的余地。根据香港《雇佣条例》,雇主必须在工资期届满后,或者雇佣合约终止后的7天内,把工资足额发给员工,哪怕晚一天,都算违法,而且是刑事罪行,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那么简单。 这里的“工资”范围很广,不只是基本工资,像交通津贴、勤工奖、佣金,甚至固定的超时加班费,都算在工资里,老板想靠“扣津贴”“少算佣金”变相欠薪,同样算违法。 最让雇主忌惮的,还是欠薪的处罚力度,说出来可能很多人都不敢信。一旦被认定是故意欠薪,没有合理理由,一经定罪,最高能被罚款35万港币,还得监禁3年。 别觉得35万港币对公司来说不算啥,要知道,很多小店铺、小公司,一年的净利润可能都不到35万,一次罚款就足以让公司直接倒闭。而且这还不算完,雇主还得给员工支付欠薪的利息,相当于欠的钱越多、拖的时间越长,赔的就越多。 这个处罚不只是针对公司,连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甚至是负责管理薪酬的相关负责人,都跑不掉。 根据《雇佣条例》第64B条规定,要是公司出现欠薪,只要能证明是这些负责人同意、纵容,或者因为疏忽导致的,他们就会被认定为同罪,同样面临最高35万罚款和3年监禁的处罚。 也就是说,老板不能拿“公司没钱”当借口,哪怕公司破产了,这些负责人该坐牢、该罚款,一样都少不了。 咱们可以看几个真实发生的案例,就知道香港打击欠薪有多来真格的。有一家经营零售店铺的合伙人,拖欠员工大概4000港币工资,员工申诉胜诉后,他们还是不付钱,最后被劳工处检控,其中一个合伙人不认罪,被判即时监禁14天; 还有一名经营广告业务的雇主,拖欠几名离职员工总共2万港币工资,最后被判监禁2个月;甚至有一间酒家结业后拖欠员工工资和解雇补偿,酒家的董事因为纵容欠薪,也被判刑14天,还得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还有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拖欠员工9万5千港币工资,被罚款10万9千港币,相当于欠多少罚多少,一点不手软。 除了严厉的处罚,香港劳工处的执法也特别严格,不会放任雇主钻空子。劳工处会主动巡查各行各业,尤其是餐饮、零售、建造这些容易出现欠薪的行业,一旦收到员工投诉,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收集证据,只要证据充足,就会直接提出检控,不会有任何“调解了事”的情况。 要是调查中发现雇主有非法转移资产、盗窃公款,或者故意做假账逃避欠薪的行为,还会把案件转交警方和破产管理署,进一步追究责任。 那要是公司真的没钱,实在发不出工资怎么办?其实香港还有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员工可以向基金申请特惠款项,弥补自己的损失,而雇主就算破产,欠薪的刑事处罚也照样跑不掉。 而且劳工处还有专门的热线和求助渠道,员工只要觉得自己被欠薪,一个电话就能求助,维权流程简单又高效,不用花大量时间和金钱去打官司。 香港之所以几乎没有雇主敢拖欠工资,从来都不是靠雇主的自觉,而是靠“严到骨子里”的规定和“高到扛不住”的违法成本,把“欠薪”变成了一件得不偿失、甚至会毁了自己的事。 对雇主来说,按时发工资不是“情分”,而是必须遵守的“本分”,一旦越界,等待他们的就是法律的严惩。 这也告诉我们,想要杜绝欠薪,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违法者付出足够惨痛的代价,让他们根本不敢越雷池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