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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立法严打盗版和黄牛:盗版最高判七年,倒卖门票最高50倍罚款

直播吧02月08日讯韩国国会于1月29日通过多项法律修订案,全面打击盗版内容传播与演出体育赛事“黄牛”炒票行为。

此次修法涉及《著作权法》《演出法》《国民体育振兴法》,旨在遏制政府所称“威胁韩国文化产业根基的两大顽疾”,并计划在法律生效后通过更强执法与平台责任机制加强治理。

著作权法修订要点

在版权保护方面,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引入“紧急网站屏蔽”机制:当侵权行为明确且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时,韩国文化部门可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立即屏蔽相关侵权网站,并首次将境外盗版网站纳入即时封禁范围。

同时,新法强化了民事与刑事层面的处罚力度。对于故意或反复侵权的行为,法院可根据侵权意图、损害规模、侵权获利、持续时间与频率等因素,判处最高“5倍于核定损失”的赔偿金。

刑事处罚方面,其最高刑期由原先的5年提高至7年,罚金上限也从5000万韩元提高至1亿韩元(IT之家注:现汇率约合48.1万元人民币)。

此外,韩国明确将“营利性”(包含以营利为目)分享盗版链接的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

据韩国政府估算,非法内容传播每年给该国造成超过4万亿韩元(现汇率约合192.48亿元人民币)的损失。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大部分条款将在公布后6个月生效,但“紧急网站屏蔽”措施将提前至3个月后实施;而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新法生效后的侵权行为。

票务监管新规

在票务领域,修订后的《演出法》与《国民体育振兴法》对门票倒卖实施更全面的禁止。新规不再仅针对使用自动化程序抢票的黄牛行为,而是将所有形式的倒卖行为纳入禁止范围。

据介绍,由于此前司法部门以“使用抢票程序”作为定罪前提,导致其在无法证明“黄牛”使用了工具时难以追责。新法修订后,只要存在绕过或破坏公平购票流程的行为,且以转售牟利,或反复以高于票面价格出售门票获利的行为,都将构成违法。

同时,新法还扩大了平台与售票方的责任,要求票务销售方及网络平台须采取技术手段规避“黄牛”行为。韩国政府表示,这一调整反映出对票务倒卖问题的判断已从“个体不当行为”转向“系统性分销问题”。

新法规中的处罚措施包括最高达票面金额50倍的行政罚款、没收或追缴非法所得,并赋予指定举报机构更强的调查权限。对于拒不配合的票务方或平台,最高可处以500万韩元(现汇率约合24060元人民币)罚款。

此外,韩国将引入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提供“黄牛”交易线索。政府估算,韩国票务黄牛市场规模每年超过1000亿韩元(现汇率约合4.81亿元人民币)。

相关票务法律预计将在今年下半年正式实施。为配合落地,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计划建立公私协作工作组,并开展公众宣传活动以遏制倒卖行为。